近期,我省安康、汉中、商洛三市多县区发生胡蜂伤人事件,我县也有近百例,其中也有死亡。中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扑杀防范,及时救治伤员,科学安全处置。为最大程度减少伤亡,特制订山阳县胡蜂伤人医疗救治预案。
一、成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胡蜂蛰伤患者的医疗救治,最大程度的减少伤亡,县卫生局成立胡蜂伤人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政工作的副局长、县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医务科长、医政股长、局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对全县胡蜂蛰伤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二、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胡蜂蛰伤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胡蜂伤人不是小事的思想,做好初步处理和及时转诊,尽可能的建设重症病例和死亡。
(二)加强培训。指定山阳县人民医院、山阳县中医医院为我县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分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务人员胡蜂蛰伤医疗救治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诊治能力,熟练掌握抢救流程,全力以赴做好胡蜂蛰伤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要能够早期识别危重患者,及早安排转诊,尽量减少死亡事件发生。
(三)正确救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胡蜂蛰伤患者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3〕17号)要求执行,认真迅速组织学习《胡蜂蛰伤诊疗原则》(2013年10月1日),严格遵循“一般处理原则”,特别要重视第一时间的局部处理。对病情严重或可能严重的患者,必须动员患者及时转往上有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救治。
(四)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预留一定的床位,保证救护车随时可用。
三、信息报送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胡蜂蛰伤患者的接诊情况,尤其是重症患者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实行零报告,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有患者则报,没有则不报。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伤情(分轻、中、重、危四级)、处置方法(分门诊、住院、转诊)、流向(分居家观察、转往上级医院或死亡,对死亡患者的情况要报告死因)。报告时间:暂定每天下午3时,报告电话:卫生局办公室8321918。卫生局负责于下午4时分别报告县政府办公室(电话:8321641)和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231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