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这个迷宫的出口在哪里?
(2013-08-15 08:00:21)药品价格如同房价一样,实在是令人十分纠结的事。政府一直在努力,管制措施、降价令、组合拳一个接着一个,然而,市场似乎极其聪明,总能躲过高招、突破管制,使政府招招失灵。最近,《经济参考报(微博)》引述消息人士称,发改委又出新招,正考虑包括是否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采取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以及是否维持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三方面改革。然而,这次出招,能否一招制胜,还须“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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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发改委再次对药品价格动刀子,一个根本的动因是十多年在药品价格管制方面的失利,基本上可以说是招招失灵,全吃了败仗。完全可以称之为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体现了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顽强与英勇。是其一。其二,医药回扣泛滥成灾,高州、漳州、葛兰素史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人深思,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药品价格虚高畸形,发改委压力巨大。三是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医疗保险基金压力大,老百姓不满意、医务人员、政府不满意。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不下手,怎么能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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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句谚语:“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由善意的砖石铺成的”,政府管制常常是对这条谚语的最好注释。人们普遍一致的看法是深恶痛绝的医药回扣的原因就是药品价格虚高。有的领导也简洁的把看病贵问题概括为“贵是药的问题”。为了把药价降下去,发改委使出了浑身解数,十多年来,先后采取药品最高零售价、管制医疗机构的购销加价率、实施差别加价率、禁止折扣、管制单处方开药量和均次费用、管制药占比、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最初在地市级,后来又收到省一级)、取消药品加成、禁止“二次议价”、推行单一货源承诺、严打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等措施,然而基本上没有见效。在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下,一次又一次地败下阵来。为什么?
有专家在研究“为什么管制失灵”时指出,信息不对称、管制者被俘获、医疗机构垄断地位、被管制者的规避等等,是原因。然而,这些实际情况确实是客观存在,而且还将在很长时间内甚至永久存在。比如,信息不对称,在一个现代社会,社会必然存在分工而且随着现代化程度提高,分工只可能越来越细,什么时候信息不对称都存在。再比如,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也很难撼动,而管制者被俘获、被管制者规避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也绝不可能短时间消除。那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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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些问题很纠结,很多办法也难奏效的时候,也许是我们的思路有问题。有专家曾说过,走私就是缉私造成的。那么,冷静分析在药品价格管制失灵问题上,是否可以另避蹊径呢?
最近媒体和官方不断嚷嚷,取消药品加成就是取消“以药养医”,实际上,仅仅只是取消了医院15%的明收入,很多地方由政府按照“取消多少补贴多少”,如此并没有激发医院“减少用药量”的冲动。而医生的逐利冲动依然在,漳州回扣大案不正是反面样板吗?而且加之招标、配送权力的集中,竞争加剧,进一步加大“角力”成本,冲抵了当初政策设计的许多美好想法。企图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进而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想法也被各级政府所诟病,因为政府投钱没落好“很烦”,于是担心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老百姓负担的担忧更重。
最高零售价政策,其实从当初设计时,就被人利用了。因为普遍被老百姓骂的药价虚高指的就是这个价。因为不健全的医药市场造就中国医药市场这个畸形儿,价格越高越好卖,货真价实死路一条。因此,后来的药品招标、市场零售都把这个“最高零售价”作为自己的挡箭牌,讲起了,都说让利老百姓多少多少,政府也有成绩,企业也有诚信,医生也得了该得的好处,而且都是政府政策给的。没有哪一个被曝光的价格很高的药不是通过政府招标进了医院的,即使医生不收回扣,对患者也不会便宜。因此,最高零售价就是一“恶政”。
如今,发改委又将出新招,提出“支付指导价”。这一政策,又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呢?
我看,有待边走边看。
据媒体报道,这次出招的核心是“将现行政府控制最高零售限价的做法,逐步向以政府管理支付价格为核心的管理方式转变,逐步放开对零售价格的管制。”具体就是政府对所有药品按照成分、疗效等指标进行分类,把所有产品分类分组,每组依据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疗效等指标,制定统一的支付指导价格,医生或患者可使用所有不同价格的药物,但每个产品对应唯一的支付指导价,产品价格低于支付指导价则以实际价格报销,超出支付指导价的部分由患者承担。
显然,科学制定支付指导价就是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
最近,发改委正在进行前期调研,进企业查清生产成本,为支付指导价建基。但人们普遍担心能否调查清真实情况。
就我国目前的药品价格畸形问题,需要客观分析,正确对待。要弄明白,药品价格里面,哪些是合理,哪些是不合理的。我觉得,出厂价中应该把研发经费打进去,对企业赞助新药推广活动,赞助学术活动要进行规范,允许医生参加专业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企业可以按照“赞助规定”公开赞助,但要坚决杜绝一切为“任何个人”的种种好处费。要特别注意避免两种倾向,一要防止出现新的虚高定价,若如此,又将走回“最高零售价”的老路,而且危害将更大,二要防止价格过低把真正的特效药“杠”到外面,致使医保不支付,加重老百姓负担。还要注意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员,建立药品支付指导价的动态调整机制。
说到底,药品价格的形成需要注意倾听“市场”的“呼声”,如果一味由发改委、省市长拿在手上,也许还不能彻底解决。当然,在听市场的同时,发改委要认真完善医药市场。特别重要的是尽快规范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核心是缩短利益链,放弃捆绑在政府身上的利益。与此同时,着手治疗阻碍药品价格改革医院方面的“沉疴”:一要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改变价格价值严重背离局面,让医务人员能够、可以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体面的生活;二要强制信息透明与公开,包括重点监控的药品零售价格信息、医疗服务平均费用信息和重点监控疾病的费用信息,让老百姓的脑子和腿去选择;三要加大对医药回扣等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让他们不敢犯错。
想必,如此做下去,也许就会取得成绩,名垂青史。(徐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