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科技奖?!学术腐败已经“烂”到了根儿上
2010-03-31
14:52:12| 分类: 学术造假|字号 订阅
最近,偶然从报纸上看到:某某人的某某成果获得了某某政府“科技成果奖”,我很惊讶。这人,这东西,怎么可以获奖呢?之所以惊讶,原因有:
1、本单位职工都不知道的“科研成果”。听其本单位同志讲,这东西获得“临床科研成果”奖,但从来没有在临床上使用过。也没有听说治好过多少病人。一个从来没有在临床上用过的“成果”怎么可以获得“临床科研成果”呢?
2、获奖人员从来没有开过一张处方。就是这样的人,也赫然名列获奖人员之列。不信你现在可以问问那个成果的内容,我敢说,有些获奖者自己都不知道。
3、申报人员竟是非法执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分四类,临床、口腔、中医、公卫,临床类本身就不能从事中医类工作,不能开处中医处方,怎么还有可能获得中医类的“科研成果奖”呢?相反,中医也不能从事“临床”类的活动,又怎么可能获得外科类的手术成果呢?如果这样,我以为涉嫌“非法执业”,而一个涉嫌非法执业的科研活动怎么可以进行呢?又怎么可以获奖呢?
正是基于以上3点,我们怀疑:
1、评奖机构的专家可能有问题。有些专家“被”流氓了。可能有些专家本身就专业不对路。人常说,专家是什么?领域内的无所不知,领域外的一无所知。
2、领导挂名为哪般?无非利用领导的“活动能力”对外增加获奖概率,对内各种花费可以“偷偷”地顺利报销,领导得到名利双收的目的,领导可以变成“教授”,“教授”可以学做“流氓”。
思考:近年来,学术腐败屡屡见诸报端,论文抄袭、假教授层出不穷,为什么?一句话还是体制问题。我们现行的人才评价机制本身就有问题。职称能不能晋升,靠的是论文,科研成果,医生能不能升主任医师不靠看病技术和医德,而靠论文发表的多不多,发表在什么杂志上,杂志的档次高不高,评价由的是“专家”而不是病人和群众,程序上是在“考场”进行答辩,而不是在手术室。为什么做不到群众评议、公开评议,为什么不可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
由此,我们还是怀念老毛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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