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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临时工凸显社会的畸形

(2013-06-07 17:31:27)

中国临时工凸显社会的畸形

徐毓才

沸沸扬扬的延安“临时工城管”打人事件,再一次将临时工这个热词在微波炉里热了一把。想一想,这临时工倒真是中国社会的畸胎。

刚刚在网上看了李妍的《谁能解临时工的爱与哀愁》深深觉得文章写得好,就摘录部分内容于此,与朋友们分享。

“临时工”究竟是个什么工种?有人说,临时工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拿着最差最少的工资;但一出丑闻,就立马被推出来充当“替罪羊”。他们是新时代的免死金牌。

这不是简单的调侃,而是一种人人早已熟知的现实:那就是在用工领域,待遇、福利、责任内外有别的“正式工”、“临时工”用人双轨模式,在一些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存在。尽管如今在法律上,已无严格意义上的“临时工”,但类似劳务派遣、编制外人员,依然是“临时工”的变种。许多人就曾调侃“正式工”、“临时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责的现象:单位里,一个临时工干活,几个正式工打牌;一个正式工的薪酬,超过几个临时工的总和;不出事就是长期固定临时工,出了事就是立马辞退临时工。

说白了,临时工就是一个单位或机构里权利最小的群体,他们无权表达自己的诉求,无力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遭遇着劳动权益上的不公,他们肩负着最脏最累责任最大的活儿。所谓“干得多,错得多”,也正因如此,一旦出了问题,责任总会被条件反射地推到他们身上,形成独具特色的“临时工现象”:野蛮执法是临时工干的,强拆民宅是临时工干的;公车私用是临时工干的……

虽然“临时工”的戏码看多了,难免让人腻歪,可这就是事实。不是临时工这个群体多么神通广大,多么无恶不作,他们屡屡被推到责任的第一线,恰恰反证着他们权利的孱弱。之所以许多单位乐于聘用“临时工”,能够节约用工成本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临时工随时处于流动的不固定状态,也让用工单位乐于利用他们去干那些费力不讨好的活儿,让他们冲锋在第一线去“顶雷”,为自己开脱责任。在延安城管事件中,当地曾做过城管协管员的人员就表示,苦的、累的、不好的活都由临时工做,但一出事就拿临时工当挡箭牌,这是一份费力不讨好的活。

在缺乏公平与法治的环境下,谁能解临时工的爱与哀愁?与众多普通职场人一样,“临时工”并不是天然的知识学养、职业伦理乃至道德上的弱势者,他们中很多人也受过高等教育,拥有较高的个人素养,渴望在工作职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和追求。只不过,当一个坚硬的“编制”横亘在他们前行的道路上时,他们便很难获得同等的职业公平与尊重,难以获得无差别的爱与尊严。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他们不仅在劳动上很难获得根本的公平,当出现问题后,也总是被迫承担重责,而那些真正犯了错误的权力者却能以“临时工”作盾牌,从责罚中逃之夭夭。换个思路来说,即便那些事真是临时工干的,难道有关单位就不应该承担领导不力、管理不严的责任吗?

这些年来,许多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编制内外有别的现象屡遭诟病,甚至衍生出了“临时工现象”,这一方面说明劳务用工不公,不仅体现在劳动强度、劳动报酬上,也反应到了职业责任上,这其实是一些单位人浮于事、责任推卸的一种表征;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企业乃至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亟需改变。什么时候,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里的员工,能够同工同酬、同工同责地干一件事,或许,临时工就再也不是用来塞责的对象了。

也许透过临时工现象,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编制制度、人事制度的黑暗,了解到中国社会的丑恶与潜规则,希望有识之士向罪恶开炮。
    (我曾写过一篇散文,名曰《莲的心事》,就讲述了是临时工“莲”的无奈与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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