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谁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3-05-16 06:23:33)

谁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徐毓才

刚刚看了《焦点访谈》播出的大连沃尔玛拖欠巨额房租一事,感到很震惊。案件仲裁了多年,先后被法官以一个高院的“违法”指导意见撤销了“仲裁结论”,以一个假的“谈话笔录”中止了执行,大连法院执行局刘局长竟然很有意思地说错了当年沃尔玛的代理律师事务所┈┈你说蹊跷不蹊跷?

再往下看,原来真正的沃尔玛的代理律师事务所里有一个特殊的员工,她是高院院长的女儿。这或许就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当然中止执行,沃尔玛肯定受益,这受益自然可能传递给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具体地就是高院院长的女儿。这样大家一下子就明白了,连同高院那个“违法”(《仲裁法》第九条)的“指导意见”、“假的谈话笔录”┈┈

如此看来,此事并不蹊跷。

我们都知道,政府权力机关理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及其执行者理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闸门。如今,这些都失灵了、腐败了,元芳,你看,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还能靠谁,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