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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挂床现象面临的风险

(2012-04-01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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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镇卫生院挂床现象面临的风险  

阮世银  徐毓才

所谓“挂床”是指虚设住院病人,也就是医院把门诊病人拿来办住院手续,人根本不住院,检查、化验、注射、服药等开销都由新农合买单。假病人住院的全部花费都变成了镇卫生院的赢利,从而骗取新农合报销资金

在实际每月住院病人报解报销中,不少镇卫生院产生“挂床”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医疗体制方面的,也有我国新农合制度方面的,还有患者方面的。

  虽然镇卫生院从中得到了比较多的实惠,但是镇卫生院面临的风险却更大。镇卫生院的“挂床”行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 镇卫生院为了达到骗取医保金的目的,必然要在病历上作假。患者不在病房,却必须写在病房。无论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还是医嘱单、体温单上,都必须要反映患者在院接受治疗。否则,如果病历中表现出患者不在病房,新农合就会拒绝付费,医患双方的如意算盘都会落空。卫生部2010年1月22日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显然这些挂床院的病历书写违反该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违背了病历客观性、真实性的要求。日后若医患之间产生医疗纠纷涉及诉讼,医院的病历是医疗机构举证的关键证据。由于医疗机构在病历中有编造、作假的行为,而这种人为编造的内容又很容易被患方证实(因为患者不在医院,医疗机构的病历中却记载患者住院),其结果将会使医疗机构在诉讼中的举证处于不利地位,败诉的风险是必然的

  第二,患者外出期间仍属于“住院治疗”过程,且患者外出是镇卫生院同意或放任的。如果患者在外发生意外(如病情恶化或死亡)而又缺乏必要的救治,家属可以找镇卫生院索赔,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患方很可能走向诉讼。由于病历存在明显弄虚作假的行为,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 镇卫生院难以举证证明自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 镇卫生院最终将面临承担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三,正是由于镇卫生院在病历中作假,才使得镇卫生院与患者联合起来骗新农合报销的行为得以实现。因此,该情况一旦查实, 镇卫生院也就面临被相关部门处罚、甚至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 镇卫生院法定代理人还可能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归纳起来,镇卫生院挂床住院是明显的违法和违规行为,面临十分危险的法律和政策制裁风险,没有出事时好像是给病人、医院带来了“实惠”,一旦出事,医院和院长面临严厉的制裁,好处是“别人”的而罪过是“院长个人”的,因此一般正常的院长绝不会这么干,也不会容忍这么干,除非院长脑子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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