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二级学院团总支、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
为贯彻示范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力度,力争打造一批精品活动项目,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实践育人方面的作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实施“一社团一品牌”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指导思想,落实“民办院校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体系”的具体任务,依据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坚持“创新性、实效性、群体性、持续性”四项基本原则,致力打造“品牌化、专业化、公益化”的多元文化格局,不断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大力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实现全面育人的根本目标。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工作的领导力度,明确责任分工,校团委决定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卜佳锐
副组长:林少镇
成 员:陈宗煌、黄俊杰、林 彬、陈惠灿、叶权辉、申钰玲、郑佳胜、
黎小燕、黎碧琪、谭欣婷、张文锋、李银爱、钟志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团委副书记陈宗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三、参与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第一学期:10月—12月)
1.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宣讲;
2.提交《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二)实施阶段(第二学期:3月—4月)
1.修改完善《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
2.学生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三)验收阶段(第二学期:5月)
学生社团评优时按时提交《学生社团品牌活动项目总结书》(详见附件3),附上具体开展活动计划、文字、照片、荣誉、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申报资料和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和验收工作,最后将进行项目答辩。
(四)总结阶段(第二学期:6月)
社团根据答辩或答辩评审给与的意见,进行整改或完善。
五、立项要求
(一)《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申报书》必须内容详实,所有活动安排分步骤列明,涉及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明细物品单价;
(二)社团品牌活动形式要求新颖、结合自身社团特色、视角独特、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
(三)社团品牌活动能切实服务学生所需,深入学生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社团品牌活动要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满足服务学生第二课堂生活,又让学生在服务和体验过程中得到锻炼,有所收获。
六、资金资助
社团品牌活动资金支持力度,将根据活动的影响力及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由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审批,相关规定详见《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立项经费管理办法》
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团联合会邮箱:lnstlhh@163.com;纸制版提交至创业广场008团学办公室。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黄俊杰:13580433414(613414)
叶权辉:13580539672(66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