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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爱和自由 规则与平等》影片分享会  观后感-作者 韩梅

(2011-01-12 10:30:34)
标签:

韩梅

社会系统

生命

规则

情绪

分类: 读书会/影片分享

2011年1月7日《爱和自由 规则与平等》影片分享会  观后感

作者 韩梅

 

    弗洛姆说:“我希望我所爱者能按其自我的意愿,以其自我的方式生长,人的本性是按其自己的意愿思考、行动和成长的。”一个人生存下来的基本条件是爱。我们希望我们所爱的的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们的想法,除非你是基于爱,除非对方想从你那里获得爱,否则的话每个人都会按照自我意愿发张的。

    一个人的存在,成长的核心部分就是是否拥有自我。自我是依据精神胚胎成长的,接近真理。自我不形成,精神胚胎就没有被使用,就会出现“小我”。当我们的内在“自我”是王者时,每当痛苦、情绪、感觉、心理、认知等来到时,我们可以捧着这个痛苦看“那是什么?”进而将痛苦及情绪转化成对我们生命有帮助的那一面、我们可以自由的支配自己的情绪,而不让情绪做你的主人、我们可以自由的支配我们的认知,而不让认知统治我们。

    只要你给一个生命自由,只要你给一个孩子生命有爱,这个孩子不再到处寻找爱,这个孩子就会以高度的注意力道他自我的创造中——这就是法则“生命只有创造了自己,才有可能创造其他。”

自由就是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指的是——身体、情绪、感觉、认知、心理、精神、心灵不受外力的支配和压迫,自由的表达了儿童在环境中的独立性和自由性,以及儿童在人格上的尊严和身体上的尊严。儿童通过支配自己的身体和行为而获得尊严,通过自由的使用其选择能力而获得意志上的独立,通过没有干扰的工作而获得思想上的独立。我们不能用社会系统的标准来衡量一个正在创造自己生命的人。我们走的是“生命系统”不是“社会系统”。衡量“生命系统”的标志是:你把自己创造成什么样子?你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是否拥有非常成熟的情绪、认知。。。。。?是否拥有美妙的精神?然而在“社会系统”中生存、金钱、地位等才是重要标志。对于孩子拥有多少知识只是人成长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教育是滋养生命,为生命提供自我创造的机会,让每一个平等成长的一个环境,我们不能把社会系统放在教育中。

    规则不是人类社会自己定出来的东西,规则是生命自然法则的一个需求。规则教给孩子正确的做法而不是指责他“不可以”。规则不是制约孩子的,规则是保证每一个孩子在这个生存环境中都能获得爱、自由和尊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每个孩子的成长是有保证的,不能让孩子的成长成为偶然性,我们要让孩子的成长成为必然性。这样的必然性怎么完成呢?就是靠秩序和规则来做把握,包括校长、老师、孩子都是这样。孩子是你的一定靠规则来管理你自己,靠规则来管理您的孩子,靠规则来管理你的家庭。跟孩子要有一个约定,夫妻二人要有一个约定,在这个规则之内是不能走出去的。这个约定是: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环境。2、不伤害健康,不伤害生命,不伤害道德。在这个范围内,儿童是可以使用自己所以的权利的,尤其是六岁以前的儿童。

生命具有爱的背景,有了安全感,渴望层面被满足,拥有自由,就能够形成自我。这样的自我要靠规则来保证的,只有建立了规则,我们的生命与生命之间才能形成平等、被尊重、公正以及所有生命成长和自我建构的机会,所以生命的潜力才能更多的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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