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需“防疾” 党内干部要“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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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下发,就是为了预防党内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纪律混乱、工作混乱问题,就是要针对解决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党内部分干部如“老臣病足,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一般不作为、不负责,对“带病提拔”突出问题对症下药。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疾病预防从内部抓起。干部“带病”不是生理疾病,而是心理上、精神上的疾病,是对待工作态度上的疾病、作风上的疾病。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就是要“判断朝纲,整治家邦”,对在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不清、日常了解不够、走过场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在考核中“一考就灵”、在档案中对年龄和学历作假等问题严格考察,把聚焦点放在“从严治党”上,攻难克坚,抓出一批“带病干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更换党内血液,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抵挡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
千丝万缕汇成线,在分析研判“问题”干部时,《意见》要求必须根据问题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在考察工作时提高质量意识,严格把关“四凡四必”,若在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解决期间受到提拔,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本着《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将“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不知者”的细则落实到位,坚持用制度唤醒党的精神、用问责追寻干部的责任感。
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也要问责到底,把“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枝尽为难矣”的任职者踢出党的队伍,选拔一批真正为群众办事的好干部,在委命之初就要做到逐一检查动议、考察、讨论决定环节,在任职之初做好重要工作准备。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实践中,对提拔干部遭遇疑点就放下这种不好的现象伤了当事人的心,“带病”干部的杜绝和预防工作虽必不可少,但仍要担当起责任,《意见》指出“对有问题疑点经核实不影响使用,可以列为意向性人选”,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同时,也能真正把改进的步伐迈向每一处。
把问题的多面性考虑的更加全面,不仅站在干部对面审核,也站在干部的角度维护其利益,归根结底要把“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经验运用到政策中,一个好的领导不仅领导群众干工作,还要受到群众的拥戴,只有这样,我党才能在当前面临的重大工作目标中强劲步伐,建设出一个拥有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政治清廉的政府领导、全面小康的中华复兴,才能在按时完成工作目标提高效率。从内部进行整顿、从基层抓起,以预防为主: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以落实责任为主: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以贯彻《意见》内容为主: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正式发布后,将更好的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切实提高了党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给予了一个公平的政策制度。领导班子要防疾,党内干部要防病,简单的顺口溜成为了众人风气指标,在党的关注下,一定会陆续对群众反映问题加以解决。
(2016.08.31.齐鲁时评http://pinglun.iqilu.com/jiaodian/20160831/3006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