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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者付费:公路建设的又一改革

(2015-07-30 22:44:12)
标签:

用路者付费

公路建设

管理条例

账本不清

合理意见

分类: 影评
用路者付费:公路建设的又一改革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主要内容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高速公路实行养护管理收费。(7月21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对于高速公路是否应该收费,应该如何收费的问题大家的关注度越来也高。而这几天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改,让人们对收费问题的解决充满了期待。然而,天不遂人愿,修改的结果竟然是“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这一修改结果对于那些满怀期待希望取消收费问题的人来说犹如“平地跳雪山,晴空下霹雳”,美梦一夕成泡影。
    对于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这一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对中新网记者这样解释到:“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主要是基于债务风险和金融安全的考虑。”因为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不断攀升,使得原来规定的固定期限内已无法按时偿清贷款,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所以采取了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这样一来增强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虽然有专家出面分析解释了高速公路长期收费问题,但是百姓对此似乎有所质疑。很多人认为买车时已经缴纳了车辆的购置税,加油时又缴纳了燃油税。这些缴纳的税款中就有对于公路的建设税款,那么使用高速公路就无需再缴纳通行费了。对此王伟教授认为,高速公路收费只是出于对公路本身的养护以及保证车辆的通行时所需费用的管理费用。
    还记得四年前交通部曾对国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宗立臣96%以上。”然而现在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却给交通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那些部分收费公路在将要进入到期免费的档口是忽然变成了“拟长期收费”,这样反复的规定如何取信于民?
    同时,在修订稿中还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所有收费公路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虽然修订稿说得很清楚但是百姓对于“收费”和“收税”还是搞不太清楚。高速公路收费是为了公路养护管理,但是燃油税却不见减少。高额收费再加上税款年年上升,那么所收的这些钱到底是为了“养路”还是为了“养人”?
    所收费用的不透明让百姓产生了一种“账本不清”的感觉。根据交通部发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我们可以看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但是与此同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财报业绩却可以媲美银行。这样的财政问题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的做了专项审计。而审计结果就是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还有大量的资金被用于“养人”,因为高速公路的高额福利使得很多情况下都是人浮于事、尸餐素位无所作为。
    因此要想真正的改革公路收费问题,首要的是要让决策过程和费用用途公开透明,其次是让民众意见真正得到回应并可以采纳其合理意见。
    (2015年07月24日载于多彩贵州网http://comment.gog.cn/system/2015/07/24/0144545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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