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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撑起爱的“保护伞”

(2015-03-09 10:02:43)
标签:

反家庭暴力法

保护伞

分类: 影评
“反家庭暴力法”撑起爱的“保护伞”
    国史上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进入正式立法程序。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立法意见稿,对涉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可及时发现、及时启动诉讼程序;而任何组织和公民对家暴行为,也都有权劝阻、制止、报案。这也有助于全社会逐步形成“家庭暴力不是私事”的共识,改变公务人员“法不入家门”和“清官难断家务事”观念。(3月6日《长江日报》)
  “积少成多,积沙成塔。”作为社会框架的结构组成:家庭无疑承载着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基本元素”,因为国家就是由千千万万个家庭所构成的。毫无疑问,家庭的和谐美满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一个社会和国家的文明进程。而多年来,看似其乐融融的幸福家庭背后,却暗流涌动,暗藏“杀机”,它便是家庭暴力。
  纵观各类家暴事件,实践再次证明,出台相关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为此,四部门实时出台“意见”,实际上是对现行相关法律的细化,而这种细化是法律对家庭暴力中受害者保护的侧重。由于历史文化认知、传统伦理道德和社会发展文明等不同因素,多年来,家暴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当然,对于施暴者,此次“意见”不再局限于过去主要针对男性:家庭中的任何施暴者都是法律的惩治对象。
  但任何事物皆有其两面性,甚至多面性。任何法律法规的立法初衷都是基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而“意见”的关键点在于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否有冲突。基于此,“意见”给予自卫者更大的免责尺度,以震慑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更有利于保护受害者。众所周知,“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结合《意见》精神,立法要充分考虑到家暴案件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定罪处罚,这是对被施暴者合法权益的现实保护,但如何把握“正当防卫”与“以暴制暴”,以此摆脱家暴之苦,这个度是立法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作为家庭生活中的弱者,妇女和儿童对抗家暴更依赖立法的全面保护。我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多为宣传性条款,可操作性并不强。以此次“意见”出台为契机,逐步完善反家暴的立法明细,职责划分与行业界定,同传统文化的互为关系等,确确实实地让人们感受到,家暴并非事不关己,并非别人家的“家务事”。
  迟来总比不来的好。期望《反家庭暴力法》早日拍板,希望它逐步唤醒人们对家暴的权利意识,真正做到为每个家庭的和谐美满撑起一把爱的“保护伞”,我们期待着!
    (2015年03月09日载于大江时评
http://jxcomment.jxnews.com.cn/system/2015/03/09/0136650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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