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300271#
近日,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71,证券简称:华宇软件)因涉嫌信披违规被北京证监局给予警示函,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首批股民已办理委托手续。
案情回溯,2021年11月16日,华宇软件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北京证监局查明: 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通知,并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对其实施留置。公司直至2021年8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赵晓明、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8月30日华宇软件股票日跌幅19.98%,收盘价14.38元/股。8月31日股票日跌幅11.75%,收盘价12. 69元/股。 9月1日股票日跌幅4.18%,收盘价12.16元/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废止前置程序,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目前我们正在准备投资者起诉材料,将在近期正式提交法院。受损投资者可以拨打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8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华宇软件股票,并在2021年8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开户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1年3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