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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奖励翻80倍该不该
据媒体报道,国家的奥运金牌奖励从1984年的6000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50万元,28年间翻了80多倍。而这还仅仅是国家层面的奖励,来自选手所在地政府的“地方级”奖励甚至更加丰厚。据估计,陕西、辽宁、浙江、湖南等体育大省对获得金牌运动员的奖励都在四五十万元左右。这样,奥运冠军光靠政府奖励就立马成为百万富翁。
那么奥运冠军应不应该受到如此丰厚的奖励呢?这要看看我们体育的举国体制。我们的运动员是政府拿着纳税人的钱包养起来的,训练场馆、教练、营养师、队医也都是国家用纳税人的钱建起来,养起来免费提供给运动员的。出了成绩,获得政府的巨额奖励。对于奥运冠军的进项来说,政府奖励只是小头,高的令人咋舌,天文数字的商业代言费也大部进了他们的腰包。运动员出了成绩巨额收益归自己,出不来成绩,巨额花费由纳税人埋单,这就是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奥运奖励翻80倍该不该,合理不合理,国人心中有杆秤。
是的,外国对奥运冠军也有奖励,可是,人家的冠军国家是不包养的,训练是不花纳税人的钱的。教练是自己花钱找的,营养师,保健医生是自己花钱雇的,出了成绩,收益归己。出不来成绩,花出去的钱自负,纳税人的钱不受损失。这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对冠军有一点奖励民众是心服口服的。
中国对奥运冠军的政府奖励打着翻儿的往上涨,只能使金牌更加的充满铜臭味,只会使运动员为拿奖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从而有违奥运精神,我们的奥运精神是“更高、更快、更强”,不是“更富、更阴、更臭”。
奥运冠军的奖金翻了80倍,体育官员的奖金又翻了多少倍呢?在中国,从来都是领导拿大头,体育官员的相关收益恐怕翻100倍也不止吧。纳税人有权要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