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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亮  战争系列小小说习作

(2015-01-11 06: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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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名家作品欣赏

战争系列小小说习作

墓 碑

于《贵州都市报》2013年3月15日

周海亮

 

 

  几乎所有人,都把那个兵忘记。唯有他,梦里时时遇见,并在醒来以后,无限忧伤。

  兵是他的兵。他是兵的营长。

  整一个营的兵力,越打人越少,到最后,只剩十几个人。十几个人在深夜悄悄渡河,然后埋伏在沼泽的边缘。部队正在撤离,他们的任务是拖住敌人,至少一天。

  十几个人对几千个人,这不是打仗,这是自杀。可是他们硬是奇迹般地将敌人缠住一天一夜,更不可思议的是,当他们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仅仅失去一名士兵。这绝对是一场可以大书特书的胜利,可是营长不这样认为。因为一名士兵在战斗中死去。只要有兵死去,哪怕再大的胜利,营长也认为,这是失败。

  梦醒以后,营长一遍遍回忆兵死去的情景,每回忆一次,心头便多出一道伤疤。伤疤淌出鲜血,营长心如刀绞。

  ……他们开始撤离,子弹追赶着他们。他们且战且退,进入沼泽。兵停下,转身,开枪,便陷进淤泥。一开始,淤泥仅仅漫到小腿,兵动了动,他的两条腿,便全都不见。兵开始挣扎,可是他越陷越深。越陷越深的兵仍然战斗着,他瞄准追兵,开枪,开枪,开枪,密集的子弹让十几个敌兵抬不起头。他至少打死三个敌兵,然后,淤泥终漫到胸口。那时他就站在兵的身边,躲在一棵树的后面,他试图拉兵一把,可是他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他看着兵,兵只剩一个紫黑色的脑袋。他看着兵,兵痛苦地从嘴里吐出污水和淤泥。兵冲他喊,救我,救我。他看着兵,兵的脸扭曲成不可思议的形状。淤泥一点一点漫过兵的眼睛,漫过兵的头顶,终于,一个巨大的气泡慢慢升起,訇然破裂……

  营长记得清清楚楚,最后一刻,兵高举的两手胡乱地开枪。一颗子弹击中树干,又在营长的面前,划一条滚烫的弧线。营长不知道,兵的这颗子弹,是想送给敌人,还是自己。

  战争结束以后,兵被追认为烈士,可是墓碑下面,没有他的尸体。很多年,夜里,营长一次又一次固执地从梦里醒来,每一次,都是大汗淋漓。兵被扔进沼泽,孤零零一个人,被敌人,或者被自己人。营长这样想,白发又多出几根。终有一天,白发苍苍的营长决定,找到兵。

  找到兵,并不容易。沼泽仍是沼泽,潮湿肮脏。淤泥,污水,茅膏菜,水木贼,燕子花,睡莲和泥炭藓几乎构成沼泽的全部。好在还有那棵树。营长记得那棵树,认识那棵树。兵的子弹险些要了他的性命,现在,站在树下的营长突然确信,兵的那颗子弹,真的奔他而去。

  ——因为他和他的战友将兵抛弃。这抛弃没有任何借口。任何借口都不是借口。任何借口都不能原谅。或者,就算在当时,可以原谅,那么,战争结束以后呢?这么多年,兵被孤独地扔在这里,似乎连上帝,都将他遗忘。

  营长在沼泽地里住下来,将窝棚,搭在那棵树的上面。淤泥里找到兵极其困难——将淤泥挖开一隙,淤泥很快合拢,再挖开,再合拢……很多次,营长认为,他也许永远不能够再找到兵。可是夜里,当他梦里再一次见到淤泥和污水中挣扎的兵,他发誓,纵是老死在这里,也要把兵找到。

  他试尽了几乎所有办法,终于,那一天,黄昏时,他挖到一具完整的骨架。只一眼,营长就知道,那是死去的兵。他认识兵的模样,认识兵的表情,认识兵的身材,认识兵的骨头。兵保持着死去的姿势,手里,一杆枪烂得没了形状。

  营长长跪兵的身边,号啕不止。然后,那天,一夜无梦。

  沼泽的边缘,多了一座坟墓。坟墓里的兵,端枪,站立。坟前有碑,碑的背面,留着营长的字迹:

  上帝忘记了你,我没有忘记。

我讨厌我身上的汗味

于《百花园》2013年第4期

周海亮

 

  我知道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我还知道,那气味很难闻。

  现在是黄昏,我挤上12路公共汽车,从东城去西城。我喜欢12路公共汽车,它有小城所有公共汽车最长的路线。每天我都要往返东城和西城,清晨与黄昏,12路伴我穿越小城。有时我嫌这段行程太短。我喜欢站在汽车上,打量城市的街景。

  我讨厌一些作家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偏偏现在的作家大多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在晚上,在睡觉之前,我喜欢翻翻杂志。我翻杂志绝非有什么作家梦,纯粹是因为无聊。我常常被杂志里的那些农民工所感动,我对他们,心怀怜悯。但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想让别人怜悯,并且我真的没有让他们怜悯的理由。事实上,除了偶尔的伤感、恐惧、孤寂与无所适从,我过得挺快乐。

  我对快乐的要求很低。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我的夜晚就是快乐的。我一边喝酒一边打量街景:我喜欢坐着轮椅的老人,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挎着坤包的女人,踩着滑板的孩子。我喜欢路灯投下的光影,汽车溅起的污水,男人打出的酒嗝,树叶沙沙作响。我喜欢马缨花的气味,流浪狗的气味,汽车尾烟的气味,女人随风飘过的香水气味。城市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这个小城。

  可是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这让我非常难堪。

  清晨,我用冷水将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择洗。从西城去东城,公共汽车上,我非常自信。我挤在人群里,身体轻轻地晃,轻轻地晃。我迷恋这种感觉。我愿意被这种迷恋所欺骗。我想起母亲的摇篮。

  可是黄昏,当我顶一身臭汗回来,我就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我尽可能躲开人群,尽可能离他们的身体远一点再远一点。然而,我仍然看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他们或扭过脸去,或捂住鼻子,或打开窗户,或干脆下车,每这时,我会非常尴尬。仅仅有一次,一身臭汗的我被挤到一个女人的身旁,那女人看看我,非但没有面露厌恶,还冲我笑了一下。那一刻阳光明媚,我认为全世界的花儿,都会在那一刻开放。

  我常常想,假如我不必流汗,我就会像城里人一样,每时每刻,都干干净净。或许我还会往身上喷点香水,淡淡的,甜甜的,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的,轻轻扇动鼻子,仿佛站在槐花丛中。我会靠近每一个城里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我喜欢漂亮女人。我喜欢靠近她们。仅仅是靠近她们,仅仅是她们让我感到幸福。

  现在我被挤到角落。本来我站在门边,可是乘客越来越多,我努力与他们拉开距离,就到了角落。然后,一个男人挤过来,我看到他的嘴巴里,闪出一颗漂亮的假牙。他看着窗外,突然锁紧眉毛,扇动鼻翼。他扭过脸,上上下下打量我。他的表情,让我极不自在。

  你身上的味儿?他问我。

  我干活回来……

  我是问,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他有些不耐烦。

  我住西城。我说,工地上不能洗澡……

  真啰嗦。他近在咫尺地盯着我的鼻子,似乎随时可能将我的鼻子咬掉。我问你,是不是你身上的味儿?

  是……

  真是没素质。他冲我瞪瞪眼睛,离我远点!

  我非常想离他远点。非常非常想。可是那时候,我早已被挤得动弹不得。

  车上太挤。我低下眼,说,等再过几站,车里腾出地方……

  那你快下车!他说,这么小的车厢,被你弄的臭哄哄的。

  可是,我得到西城下车……

  我让你下车!男人冲我吼叫起来,你想把大家都毒死?真他妈没教养!

  我不敢再说话,更不敢再看他。车厢里静悄悄的,我知道大家都在看着我们。我还知道,那些眼神太过复杂:怜悯、好奇、漠然、愤怒、幸灾乐祸、兔死狐悲……可是他们没一个人说话。我还知道他们并非都是城里人,我相信,他们之间,至少有一半,刚刚来到城市。

  我理解他们。他们没有必要帮我。他们也厌恶我的汗味,如同我也讨厌别人的汗味。世界上,所有难闻的气味,都让人不舒服。

  我下了车,一声不吭。我走回宿舍,路上,买了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八站路,我走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不是我走得慢,我太累了。可是我并不恨他。城里人都爱干净,我也爱干净,城里人都讨厌汗味,我也讨厌汗味。就是这样。

  我只恨我自己。因为我的身上,总有一股难闻的汗味。

自 尊

于《百花园》2013年第4期

周海亮

 

  那是一段令他刻骨铭心的日子。

  他失去工作,粮尽弹竭。他认为城市里,纵是一条狗也比他活得幸福。因为狗可以乞讨,他不能。因为狗没有尊严,他有。

  他开始拣垃圾。纸箱、啤酒瓶、香烟壳、食品包装袋……所有能够换成钱的东西。在夜里,当他将头深深探进臭气熏天的垃圾箱,他泪流满面。只能在夜里,他不敢将自己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之中。

  他没有走太远。他不想让拣垃圾成为他的职业。只要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日子,他还是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他的领带会打起漂亮的结,他的西装口袋里会插着洁净的手绢,他的皮鞋,一尘不染。

  只有六个垃圾箱。六个垃圾箱在他租住的小区里一字排开,夜里,他像一条落魄的狗。

  每天都有收获。其中一个垃圾箱,更是一个富饶的宝藏。那里面有成箱的空易拉罐、成捆的旧杂志、坏掉的铝盆铁锅、奇形怪状的玻璃瓶……每天晚上,这些东西会在垃圾箱里静静地等着他,然后,待第二天,它们就会变成馒头和咸菜,让他有力气在这个城市里继续奔走。

  后来他发现一个问题。似乎,这些东西是有人故意放在那里的。它们总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出现,它们摆放整齐,就像夜市上精心摆置的小摊。夜里他偷偷观察,果然见到一个男人将一包“垃圾”规规矩矩地放好,然后躲到远处,静静等待。

  他知道男人在等他。

  他感激那个男人,可是他有被伤害的感觉。强烈的自尊心让他想放弃那些东西,强烈的饥饿感又让他一次次将那些东西拣回来,然后变成馒头、咸菜……他暗想,假如他将来发达了,一定要回来好好感谢这个男人。他会成百成千倍地偿还,他相信他完全可以做到。

  后来他真的发达了,资产足以买下一条街。他想到了报恩。

  他回到当初租住的小区。他见到了男人。

  他知道,现在的男人,生活得并不容易。

  似乎那个家至少二十年没有装修,地板翘起了角,水龙头“嘀嗒嘀嗒”地滴着水。老式的家用电器,老式的厨房用具,老式的沙发和桌椅,男人似乎仍然生活在十几年以前。不必自我介绍,男人一眼将他认出,简单聊了几句,便聊到了从前。

  他说,我知道那些东西是您故意放进垃圾箱的。我知道当初,您在顾及我的自尊。

  是的,我在顾及你的自尊。男人说,那时我生活得尚好,可以送你一点多余的东西。我知道它们虽不值钱,但也许可以帮你撑过那段日子。

  您的确帮我撑过了那段日子。他说,如果没有您的暗中相助,我也许早就回到了乡下。那么现在,我就不再是一个企业家,而是一个乡下的羊倌……

  我在报纸上见过你,男人说,我知道你现在很有钱。

  他笑笑,说,这些年,我过得并不容易。您知道,白手起家,这有多难……

  你不是白手起家。男人说,我知道那个花瓶即使在当时,也最少值十万。

  花瓶?

  是啊。男人说,你离开的前一天,我在给你收拾废品的时候,将那个花瓶也装进塑料袋,放进垃圾箱。那时我并不知道一个花瓶能值那么多钱,否则我也不会把它当成废品……

  可是我没有拣到花瓶……

  你拣到了。男人说,我亲眼见你拣起那个塑料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元朝的花瓶,值很多钱……你肯定也知道……那么独特的花瓶,你不会当它是一件废品……

  可是我真的没有拣到花瓶。他说,如果拣到了,如果我知道它很值钱,我会还给您的……

  你不会。

  我会。

  那你为什么第二天就搬走?

  因为我找到了工作……我要住集体宿舍。

  那你怎么会发达了?

  两年以后我与朋友合伙,赚了点钱。然后我开始单飞,资产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是因为你卖了花瓶,才有了本钱……

  根本没有花瓶……

  谁信?你白手起家,这么短的时间就腰缠万贯,谁信?你卖掉了那个元朝的花瓶……

  他盯着男人,突然产生出一种厌恶并且愤怒的感觉。很显然男人记错了。他记得很清楚,那天,男人放进垃圾箱里的那个塑料袋里,根本没有花瓶。他绝不会漏掉。那段时间,每一天,他都将那个臭哄哄的垃圾箱翻个底朝天。

  真的没有花瓶。他说,我没拣到你的花瓶。

  你不必害怕,我不会跟你要的。再说花瓶早被你卖掉了,还怎么要?男人说,可是你不承认,就不对了。你知道吗?现在我生活得很落魄……前几年下岗,做生意,赔光了家底,贷款,又一次赔光……老婆也跑了……近来我常常想,假如那一天,我没有把那个花瓶送给你,我现在,该是另外一种生活吧?最起码,衣食无忧……

  他低下头,不再说话。他在那里安静地坐了一会儿,起身离开。本来他带了很大一笔钱,这笔钱,也许远远超过那个花瓶的价值——如果男人真的有那样一个花瓶的话,然而最终,他没有拿出那笔钱。

  他认为没有必要。他不想将那笔钱送给男人。

  他告辞,离开。走到门口,他扭头,认真地对男人说,你的确伤害了我的自尊。却不是以前,而是现在。

同 伙

于《啄木鸟》2013年第3期

周海亮

 

  他在超市买完东西,付过款,提两个购物袋往外走。突然身后有人喊,抓住他!他一惊,一怔,一炸,扔开购物袋,逃得就像兔子。他逃出一条街,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他的身后,并无追兵。几个人追向另外的方向,他们的前面,一名男子玩命地狂奔。似乎并非男子偷了超市的东西这样简单,从追赶的人群中,他看到两支手枪。

  只有警察才有手枪。很显然男子中了埋伏。如此兴师动众,男子必身负要案。

  他长舒一口气,停下,往回走。他一直走回超市门口,将仍然躺在地上的购物袋重新提回手里。然未及离开,一个嚼着口香糖的男人将他拦下。

  结账了吗?男人问他。

  他用下巴指指购物袋里的小票。

  你刚才跑什么?男人盯着他的下巴。

  他笑笑,耸耸肩,试图绕过男人的身体。男人横行一步,将他堵在原地。

  问你呢!刚才跑什么?男人边说边将手伸向腰间。他清晰地看到,男人的太阳穴猛地蹦起一根青筋。

  他再一次扔下手里的购物袋。他跑得比刚才还快。他确信男人是警察,更确信男人会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他猜对了。男人几乎在掏出手枪的同时冲天开了一枪,他的双脚,便钉在地上了。类似的处境他有过多次,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成功逃脱的原因并不仅仅因为他所面对的只有一个警察,还因为,除了警察,没有人试图拦住他,或者追上他。

  有那么一次,一个年轻人追出他几步。他停下来,回头,狠狠地瞪了年轻人两眼,再跑,年轻人便不追了。他还记得年轻人的样子。当他瞪他时,年轻人低了头,两腿不停地抖。

  可是现在,他知道他必须停下。警察距他如此之近,假如他不理警察的鸣枪警告,警察也许真的会将一颗子弹射进他的屁股。

  他就这样被抓获,显得有些窝囊。看守所里,他对那个警察说,大风大浪他都闯过去了,结果却在阴沟里翻船。

  警察说你犯了那么多案子,被捕只是迟早的事情。

  那是你们运气好。他说,如果不是我恰好碰到超市里那个白痴,你们永远都别想抓到我。

  现在,如果你能主动坦白一些问题,或许还有机会。警察说,你的同伙是谁?

  我没有同伙。他说。

  这不可能。警察说,这么多年,你犯下那么多重案,怎么可能没有同伙?

  我没有同伙。他说,有时候我倒真的希望能有一个人与我搭伙,但是很遗憾,似乎我永远找不到理想的搭档。你知道,干这一行……

  可是你每一次都能够成功。警察说,不仅能够成功得手,还能够成功逃脱。

  并非每一次都能成功逃脱吧?他苦笑,比如这一次。

  所以你得与我配合。警察说,告诉我,你的同伙是谁?

  难道你一定要逼我找出一个同伙吗?他哭笑不得,那么我告诉你,我其实不仅只有一个同伙,而是有好几个同伙,或者说,我有一群同伙……

  一群同伙?怎么会……

  记得第一次作案,当我将手伸进一个女士的坤包,我用余光看到,一个老人正死死是盯住我的手。可是当我扭脸看他,他的目光,便立刻移开了。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害怕,可是那老人的目光的确躲开了……记得那一次,我抢了一位女士的挎包。那女士追赶着我,一直追出两里多地,将我逼到一个广场。广场上正在进行文艺表演,人很多,还有十几个维持秩序的警察。我对那女士说,你别喊,我就把包还给你。她说,好。我把包还给她,她扭头就走,果然没喊……最危险的一次,我在公共汽车上作案时被人发现,十几个人围住我,司机将汽车开得很快。可是最终,我还是逃脱了。因为他们仅仅是围住我,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敢做。还因为,我瞪司机一眼,司机便将车子停下……

  你好像有些答非所问。警察不耐烦起来,你刚才说,你的同伙……

  难道他们不是我的同伙吗?他说,那个老人,那个女人,那个司机,那些围住我的人,不都是我的同伙吗?如果他们不是,我怎能一次次化险为夷?又怎会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不阻止,便是帮助。可是现在,我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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