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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走步、漏接等违例分析

(2010-11-07 20:09:38)
标签:

体育

分类: 其他

篮球走步、漏接等违例分析

   

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理论,同时通过对实际过程的训练对比理论以及规则,然后不断的进步。

    曾经初中政治课也讨论过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此后在一些活动过程中或者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中,深切的感受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至于其中的关系太多,在这就不多述说了,感触最深的就是:理论联系实践,在实践中验证和改进理论,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由于对篮球的爱好,所以初中时候就开始学习篮球,但是所有的规则都来自篮球场上的别人的指点,特别是在一些自相矛盾的规则问题上,很多人都无法给予完整通顺的解释,以至于很多时候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后来发现其实很多规则都是相通的。大学里体育课上的就是篮球,三学期的篮球,一学期的健身课,感觉都不错,老师倒是讲了不少东西,受益匪浅。也许是学校还算不错,老师素质不错,同时也比较负责吧。

     最深刻的就是当时有一学期的体育课还有理论考试,老师也上课专门讲授篮球理论知识,包括篮球起源,以及规则的改变,还有一些比赛赛程设置,最主要是的向我们解释关于中枢脚的判定以及走步、漏接等一系列违例的问题,听后如醍醐灌顶,对于其中一些走步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理解。记得当时上课喜欢跟老师插科打诨,老师做一个动作问我是否正确,当时的动作是:接球后,以左脚为中枢脚,右脚向各个方向移动后,再以右脚为支撑再提起左脚(中枢脚),作挑篮动作。虽然至今这个动作现在还有人表示怀疑,但是很不幸的告诉大家,你该补补篮球理论知识了。我曾经在我们那打球的时候,也使用这个动作,当时也有一个人表示怀疑,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我也是模仿NBA里面的动作的,还有一个体育老师跟我们一起玩,然后那个体育老师告诉他,这个动作不违例。

     所以当时我说不违例,当时老师很惊讶,问我为什么,同样我也回答不上来。后来他对这个解释了一番,才恍然大悟。不过可惜我再跟别人解释的时候,由于人微言轻,抑或大家都不知道,以至于 “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现象得到再现。

     在众人的糊弄中,我也不好与大家为敌,所以我不再解释什么。反正不就是一个球权么,小CASE。

    

 

对于中枢脚是否能抬起挑篮的问题,当我摆出我老师的教导以后有许多人提出疑问:

     疑问一:你的老师不专业不行,也有老师讲错的。

     解答:我们学校属于比较重点的那种,老师是苏州大学本科毕业,比我们早了好多年的本科还是很值钱的。同时我们老师带领学校女篮取得CUBA前四的成绩,这个应该不差吧。同时那个小学体育老师也表示是对的。再者针对这个问题,我还专门请教过校队的人,一个校队的中锋告诉我是可以抬起中枢脚进行投篮的,但是只要在落地之前把球出手就行。

     疑问二:有人说运球后你再进行中枢脚抬起投篮,动作不连贯,因为你做假动作时候耗费了一些时间,这跟“三步篮”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人家是连贯动作。

     解答:假如三步上篮是那样得到解释的话,那同样我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至于连贯与否,那科比运球后再假动作再甩出去出手,动作也很不连贯。似乎只要你认同中枢脚确定以及中枢脚可以抬起后再投篮,就可以把这样的动作合理的解释。

疑问三:有人说这是NBA的规则,跟国际篮联的规则不太一样

解答:对于中枢脚确定的问题,无论在哪儿都是一样的。不然走步这事情就无法判定了。对于中枢脚是否能抬起投篮的问题,我也曾经在乔丹的比赛视频中看到运球后以中枢脚为轴心,非中枢脚不断跨步,再最后抬起中枢脚挑篮。

疑问四:有人说可以以中枢脚为轴心进行跨步,但是最后起跳必须是两脚同时起跳,而不能以非中枢脚为支撑点,抬起中枢脚。

解答:这个我在乔丹的视频中确实看到以非中枢脚为支撑点,抬起后再挑篮的动作,而且这招很犀利。但是双脚起跳比抬起中枢脚单脚立地更具有问题性,同时双脚起跳后更适合在空中进行身体对抗。

     对于这个矛盾,感觉需要找到理论依据。于是我专门到图书馆找了一些书籍来看,当然也想掌握一些进攻技巧,不过对于技巧问题,记忆最深的就是高中时候同学的一本介绍投篮技巧的书,让我明白怎样去投篮,后来运用于实际中,记得当时命中率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比较高而且是突然提高,但是总是感觉坚持那种投篮技巧运用于其中,感觉很好,命中率很高。当然那个时候体力十分的旺盛,一次可以打五个小时篮球,而且是不断的三人轮流一对一单挑11个一轮。

     对于规则,张宏成老师主编的,苏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怎样打篮球》,里面有详尽的内容,在第七章“篮球竞赛规则及执裁方法和技巧”中可以找到对于中枢脚的判定、走步、漏接等一系列问题解释,对于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些规则与例子摘录如下:

    

 

 

 

 

1,队员出界和球出界违例

   队员出界并未构成违例,只有位于场外的队员初级球或被球触及才构成违例。球出界是指队员最后使球触及了场外的任何物体,包括场外人员。

   [例1]甲投篮时候碰到篮筐后反弹至篮板后的支架上,判甲违例。如球触及篮板上沿或边沿则继续比赛。

   [例2]甲抢断球,由于冲力太大,身体越出界外,然后快速进入场内获球,继续比赛。这种情况同样适于运球时。

 

2,运球违例

   运球违例俗称“两次运球”。队员在获得球后可有一次运球机会,但按排球的次数不受限制。运球开始后只要求在队员手中停留或双手触球一瞬间,即算运球结束。在运球过程中,如球不在手上,步数不受限制(碎步)[:似乎在实际中,我看到好多人在运球的时候球一直在手上,但是碎步不断,有点意思],在运球的开始前和结束后漏接球不作为运球。

   对于漏接,老师讲课的时候,曾经也有人提出假如那个人一直漏接不断漏接到篮下咋处理?老师的解释就是这是故意的漏接,裁判会判违例。但是在接球的时候,非故意的漏接,还是可以的。主要看在主观是否故意上判断。

   [例1]甲在接球时球从手中滑落,然后,他在原地或移动几步首先拿到球后开始运球,继续比赛,这种情况属于漏接,同样也适用于运球结束后。

   [例2]甲开始运球前,试图传球,无意使球掉在地上,然后,他首先拿球。这种情况应属正常,但他不能再次运球。在甲运球结束后发生这种情况,应判甲两次运球。

   [例3]甲运球前,将球抛向篮板,并首先获得球,继续比赛。如甲运球结束后发生这种情况,应判“两次运球”因为队员将球抛向篮板被视为一次运球。

  

:在现实情况中很多人运球结束后,投篮并未触及篮板篮筐以及其他人,然后自己过去第一时间拿球,最后还运球或者投篮。按照此规则,则算两次运球。现实情况中,很少有人在接球后或者运球前投向篮筐而第一时间拿球。

 

3,带球走步违例

   带球走俗称“走步”。场上队员一旦获得球后,他的移动就受到限制,如果超出了规则的限制,则应判为“带球走步为例”。对持球队员的限制主要是如何确定中枢脚。

  

中枢脚的确定:

  (1) 当原地或移动/运球时双脚同时落地,任一脚都可作为中枢脚。

  (2) 移动运球时若两只脚分前后落地,则先着地的脚为中枢脚。

  (3) 单脚在原地接球起跳或在空中接球单脚着地后跳起并双脚着地,则两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当确定了中枢脚后,可提起中枢脚进行传球或投篮,抬起中枢脚运球为带球走违例。在实际的比赛中,带球走违例较多发生在篮下,为躲避防守时的双脚移动,持球突破启动时的中枢脚移动。

   [例1]甲接球右脚先着地,接着左脚向不同方向跨步,然后提起右脚传球或投篮,继续比赛。做这一动作时,应注意在中枢脚落地前球必须离手。

   [例2]甲跳起投篮,遇到乙的封盖,甲持球落地或持球扔向地面并首先触及球,应判甲带球走违例。

   [例3]甲跳起投篮被乙封盖,乙将甲的球紧紧压住,随后两人一起落地,应判争球。如甲的球紧紧是被乙触及则应判甲带球走违例。

   [例4]甲在运球前,将球抛过乙的身体,然后他绕过乙在空中触及球,应判甲带球走违例。如甲抛球,在球接触地面后再开始运球,继续比赛。

   [5]甲在持球移动中单脚着地,然后该脚跳起后双脚分先后着地或双脚着地后再做跨步动作,判甲带球走违例。

  

注:这个的解释就是,单脚先着地,成为中枢脚(设为左脚),假如跳起双脚先后落地,则右脚落地接着落地作为是平常中的另一只脚可以往各个方向跨步,这符合规则,若左脚再落地,则中枢脚抬起再落地,此时构成了走了两步。在普通意义下也容易理解为走了两步,左脚落地,右脚再落地,形成第一步;再抬起左脚,再左脚落地,此时形成第二步。完整的构成了两步。这就是俗称“走了两步”的来历。

       若单脚先着地,成为中枢脚,假如跳起双脚同时落地,则此时两只脚都不再是中枢脚,此时若再跨步,则违例。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专门请教老师后,老师教导的,可能是当时我在问这个“单脚着地,再两只脚同时落地”的情形是否符合规矩后,老师很高兴,把自己的另外的经验传授。另外的一种情形是这样的:在运球后,不形成单脚落地情形,在运球过程中形成双脚同时落地,使得两只脚都成为中枢脚,然后你再可以以任一脚为中枢脚,使另一脚进行跨步。这是合法的。

这样接下来,你还可以顺带利用中枢脚在跨步后再抬起投篮的动作,可以很容易做出假动作越过防守人的防守位置,轻松挑篮。

至于怎样形成“双脚同时落地”,则是在运球过程中将球往下拍完后,球落地后有往上回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的手不触及球,此时你可以单脚落地跳起,等你再触及球的时候你已经双脚在空中,这样就可以形成双脚同时落地。

上面的“单脚落地,再双脚同时落地”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单跳双飞”,至于后面的形成同时落地落地使得两只脚都成为中枢脚,当时我自己也还没弄得很明白其中的动作以及解释的原理,是在后来的实际过程中不断的实践和模仿,同时再思考,进行原理上解释,也就是从中枢脚的确定以及走步上的解释,才得到感觉比较完美的答案。

 

 

Ⅰ对于“三步上篮”也可以用中枢脚确定以及走步的解释:

  

考虑正常情况下,从右边上篮:运球过程中,持球后右脚先着地,再迈出左脚落地,然后再抬起右脚,挑篮。“三步”的算法是持球右脚着地,形成第一步;抬起左脚,再左脚落地,形成第二步;再抬起右脚,形成空中跨步动作,算为第三步。解释如下:运球过程中持球右脚先落地,成为中枢脚,此时第一步形成;抬起左脚,左脚再落地,这就是平常中的非中枢脚可以以中枢脚为轴心向各个方向跨步,此时第二步完成;右脚再抬起,向空中跨步,这就是中枢脚可以抬起投篮或者传球的规则内,此时完成第三步。但是在“中枢脚落地之前,球必须出手”,而这也是为什么在出手前第三步并不能落地。

有些同学第三步再落下来,就比如在上述情形中,右脚再最后的向空中跨步,落地,此时他觉得这是以左脚作为中枢脚,右脚落地后再向各个方向移动,殊不知,当你持球跨步后,右脚首先着地就已经成为中枢脚,随后的左脚落地此时已不再为中枢脚。

假如三步篮右脚再落地,就形成这样的情形:右脚落地,形成中枢脚;左脚再落地,作为非中枢脚可以向各个方向跨步;再抬起右脚,落地后,形成了前面分析的完成的走了两步。

 

 

在三步上篮过程中,必须是在运球过程中或者跑动中持球或接球开始跨三步。假若站立后接球,然后进行跨三步,那是不允许的。解释如下:假设站立接球,然后开始跨步。在站立后,中枢脚就已经确定,设为左脚,再跨出右脚,右脚落地,形成第一步,这个动作是允许的,因为非中枢脚可以向各个方向跨步,接着跨出左脚左脚落地,形成第二步,则已经走步。因为中枢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不能落地,所以不能形成三步篮的动作了。

所以必须强调三步上篮必须是在运球过程中或者跑动中接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在第一步跨步的时候第一步落地的脚为中枢脚,再才能合法的进行第二步以及最后的向空中跨步的情形。

 

 

对于转身跳投的解释

    

考虑左手运球,向左边转身后仰跳投的情形:左手运球,以右脚为支撑点,左手运球转身,左脚落地,抬起右脚后,再后撤右脚,再抬起左脚后仰跳投。

    左手运球,右手护住球,以右脚为支撑点,左手运球后拉,左脚落地,成为中枢脚,此时形成第一步;再抬起右脚,后撤右脚,落地,因为非中枢脚可以向各个方向跨步,形成第二步;再抬起左脚,此时符合中枢脚可以抬起的理由,再投篮或者单脚起跳投篮(但是只要在球出手前,脚不能落地)此时形成第三步,向空中跨步。注意在中枢脚左脚落地前球必须出手就行。

    这其实也就是变形式的“三步篮”,只是脚步方向变化,但是脚步节奏与所跨步数不变化,应用相同原理(中枢脚可以抬起以及走步)可以得到解释。

 

疑问:转身形成的两只脚都是中枢脚的情形

      

有一种情形按照前面已有的原理感觉比较疑惑,拿来分享。

       有人运球,右手运球,然后左脚向前,此时左脚作为中枢脚,以左脚为支撑点,右手回拉球转身,右脚落地,此时又根据“运球过程中首先落地的一只脚为中枢脚”把右脚确定为中枢脚,但是似乎也可以把左脚视为中枢脚不变,右脚只是作为非中枢脚可以向各个方向跨步的解释,这样就形成两只脚都是中枢脚的情形。

在实际情形中有:

①就是将右脚作为中枢脚然后继续进行前面的转身跳投动作的完成,

②也有人在实际中把左脚仍然作为中枢脚不变,只是将刚才向右转身的动作作为一个假动作,右脚只是作为非中枢脚进行了跨步,这样也可以继续进行跨步,以左脚为中枢脚也作为支撑点,右脚恢复到以前的位置进行后仰跳投。

以上两种情况在实际比赛中都曾经见到过,似乎都是正确的。

同时还有两种情形比较难以判断:

在右手拉球转身的过程中:

一种情形是单手拉球到右脚落地后,左右手才一起同时构成抱球的情形;此时中枢脚可能有以上两脚同时为中枢脚的情形。(猜想)

另一种情形是单手拉球过程中,在右脚落地之前左右手同时抱球然后再右脚落地。

但是在这种情况球一直在手上,不管左右手是否在右脚落地前一起抱球,球一直是在手的控制中,只是是否是双手控制球的问题。

 

 

Written in 2010-8-26

At D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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