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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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彼此》
近日在报上看到:在宁波上班的丁先生因开车违章被罚100元,心
中郁闷难平。直觉告诉他,交警没有系安全带。为了捕捉到交警违章的
证据,他追警车一公里,终于得手。6月20日没系安全带的交警被处罚
但丁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妻子为此事跟他吵架。可是他对抓拍交警
违章一事不后悔不认错。我认为:
彼此,彼此,两个人都该罚。 丁先生开车没系安全带该罚;他开车
追警车,交警没系安全带挨罚也是对的,彼此都是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为。
彼此,彼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彼此你我都是中国公民,没有高
低贵贱之分,只是社会分工不同罢了,谁也没有特权,您的权利是人民
给的。法律法规适用于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警罚丁先生是对的,通过经济处罚让他吸取教训,是在执法。交
警作为执法者自己没有遵守法规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惩罚?答案是肯定的。
彼此,彼此,看动机更要看效果。 不能把丁先生说成“损人不利己”
也谈不上他是“大公无私”,但是从推动社会进步层面而言,我倒觉得
他的行为和那些大公无私的人没有太大的区别。尽管丁先生动机出于私利,但是他的效果,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进步,是有意义的。
彼此,彼此,都要认真吸取教训。 交警罚丁先生,认真执法,为了
让司机受到教育,安全行车;交警违规挨罚受到正人先律己,让司机做
到的自己先做到的思想教育。两个“教育”,一个目的,就是要把安全
第一的思想深深扎根在脑海里,落实到行动上。最近我还看到一则报道:某地一名司机违章停车,被交警贴了单子,司机看了单子上面写“下不
为例”的字样,非常感动。这种文明、人性化的执法是不是值得借鉴与
提倡呢?我想答案也是肯定的。
彼此,彼此,都要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 目前,提高每
个公民素质,增强法律道德观念已提到日程,无论是谁都要遵纪守法。
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彼此、你我一样,“半斤八两”。彼此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解,多一份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该多么好啊!全体公民要行动
起来,取消“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停车”,“中国式开车”、
“中国式坐车”等等不良习惯和做法,共同创建文明、平安、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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