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个税、人性
(2017-11-21 0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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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日誌 |
分类: 荷亭文说 |
我在我前一篇《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性》文章里,谈到欧洲。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毁灭了国民的房产、财产,消灭了无数生命。也就毁灭了人们的逐利生活方式原有的物质、思想基础。
人们思想会一时走向空无。但是人们趋利本性,在毁灭性战争过去后,完全可能重新积累重新发财发家。而我们看到的是,他们不再积蓄,不以房、车为追求,也不以个人、家庭财富为荣耀和楷模。
文中我也说到,另一种情况的美国,没有普遍地大规模地被毁灭家园和人,却怎样在二战后走上当代消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观察思索发现,美国的转变应该主要是税收推动和完成的。
为了筹措南北战争费用,美国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至1866年,个税已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25%。1913年,美国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一个世纪的迅猛发展,个税已经从一个次要税种跃成联邦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2000年,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资料显示,发达国家个税占总税收,平均达到29%。若把社会保险税计入,则高达51%。(以上原说和数据引自于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可见,就连欧洲在二战后,走上了当代消费模式。也是因为个税。
由于个人所得重税,制约了无止境个利追求。个利越多,个税越重。也意味着,个利的一半,事实上变成了社会利润部分,而且越来越成为社会利润的重要、主要成分。资料看,美欧国家高个利者已经是国家个税主体。
人们不论收入多少,负债都去追求与消费需要严重脱离的房地产,形成虚拟金融投机,拉动社会通胀。各种生活必需品价格越来越高,消费意愿抑制越来越重,有效消费越来越低。自然越来越难以消化社会生产。
重税有效制约了这种没有消费对象,如房地产的虚拟发展。随之,一切有关房地产的种种行业,直至一切生产生活领域,都只能回到消费生产方式和消费生活方式。
本世纪初,我国房地产发展势头很猛,让人担心。随后,又出现对房地产过快发展难以抑制的情况,让人意识到,房地产规模态势已经到了不能倒,倒就不得了的地步。严重阻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人性的转变发展。
但是,观察思索看来,我国更需要以个税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步。
消费生产生活方式的出现,人性将得到一个大的解放和进步。人们可以不再是钱奴和房奴。
方式的进步,可以让那些以追利为事业的人对社会纳税本身,就形成一种至大鼓励。对那些计较掂利的人来说,可以通过对社会福利,捐出不足个税档次部分。这样,人性的善可以得到彰显,隐形的恶可以得到制约和矫正。
另一方面,个利越少,个税当然相应少。还享有退税制度。其实,个利高者,正是一国一地财政收入和最低生活的保障。
在体现公平原则的完善税制下,富穷都有制度限制,可以有效制约社会贫富两极分化。
制度进步之善,是人性的一个历史阶段最高表现。
个税在我国早已经实行,作为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房地产税、遗产税迟早也会实行。那时,人们都将不会再崇拜财神赵公元帅了。低收入者也没有理由担心生活。
个人思考。应有不当和错误。仅做公开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