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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2010-11-27 16:26:37)
标签:

杂谈

分类: 读书
  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胭脂》亦舒
  
  昨夜。更深露重。我翻着这本《胭脂》舍不得放下。晕黄的台灯下,小红帽一只手揪着被子,一只手挨着我的右手边,蜷缩着,已经睡着。转身看他,睫毛长且黑,嘟着嘴,像个孩子,忍不住俯身下去亲吻他光洁的额头。能感觉到自己的嘴角在微笑。
  
  转身,又拾起这本书,继续看。
  
  或许,许多热爱亦舒的人都会说,他们还是更偏爱《喜宝》、《流金岁月》这些她早期写的传奇故事。但于我,我更爱《这双手虽然小》、《花好月圆人长久》,以及这本《胭脂》,必然也是近期之新欢。
  
  初看书名,着实以为又是《石榴图》之类,美女一夜间斗转星移,谁料,却不是。
  
  葛芬。祖母。资深美女。
  杨之俊。母亲。直爽潇洒。
  杨陶。17岁。娇艳欲滴。
  
  这一家,三个美女,没有男人。于是,杨之俊至18岁生下女儿之后,活生生地硬把自己扭成一个女金刚状。整天神经紧张,人到中年,整日白衣长裤平底鞋的奔波,还要不停温书考试,生怕被这个冷面的社会淘汰。
  
  叶家两个男人看着既惋惜又不平地问她:为什么男人看你一眼,双眼就要射箭。谁要是碰你一下,你就得取出刀子捅人。约会你,你当是侮辱。跟你说笑,你就痛哭。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明明正直盛年,非要把自己藏起来。他们哪里会懂,若非如此,怎样抚育幼儿,怎样安抚老母。旁人只见到,祖母与外孙,一个比一个的美丽,就怪罪她不够看开,不够放松。
  以杨之俊之境地,十七年来,有什么理由,可以让她尽情去享乐。
  
  她没有父亲吗。当然有,在她两岁的时候,另取了广东太太,生了两个仔,从此不记得另外的女儿姓甚名谁。直到儿子成人依然蠢钝,才发现,原来他还有一个这么出息的女儿。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对于杨之俊来说,女儿是最大的安慰,何况还有母亲身后的富豪叶成秋来帮衬。窘迫之家,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处境了。
  
  当年葛芬看上穷小子叶成秋,可偏偏她母亲硬要她嫁给二世祖杨少爷。十年之后,叶成秋富甲一方,杨少爷潦倒沦落。
  
  这明明是一副充满无奈、讽刺的宿命图,却偏偏被亦舒写的宁静安然。几十年的风水轮换,其实却也不过如此。各人有各人的不认命,亦有各人的不得不认命。
  
  宿命,这东西,就是这样的一个主。不请自来,打不走,骂不走,若和他过不去,自己更过不去。只好闭上眼,假装他不在眼前。盼着睁开眼,他就消失不见才好。
  
  可每个人总还是要活的。
  一个女人,总还是要泡澡、添衣、听歌、跳舞,以及念想一些或永世不可企及的绮丽幻境。
  
  杨之俊是聪明的。
  在这有限的宿命给予的空间内,她完成了所能完成的最好的交待。
  母亲一世少女心,女儿出落的美丽且早慧。她的舍弃换来的这些庇佑,果然是值当的。在许多只能听收音机里的老歌,独自泪流的夜晚,她内心一定这样想。
  
  想起蒋南孙,又或者是邱晴。
  爱情什么的,难道不重要吗?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她不是不要爱情,不是不要归宿。
  若不是时代之变,她也会如母亲一般,穿着洋装,看着画眉鸟吃蛋黄。然后公主般的行过马路,看男人以卑微的眼神窥视她。
  可她不是。
  她是新时代的香港女子杨之俊,不是上海小姐。
  一百年,三代人的命运在她眼前。她当然懂,紧紧抓得住的才是归宿,其它的都只是宿命,轮不到她做主,亦不是努力就有回报。
  还是买胭脂讨己欢喜最容易。而且一买,就得买三盒,赠给三个美丽的女人。多么美好。
  
  这一次。
  亦舒没有给予她一个花好月圆。
  我想,那是因为做了母亲之后,她真正懂得了,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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