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
(2010-11-22 13: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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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010年11月11日。狼外婆与小红帽相恋一周年。
2009年的11月14日。纵贯线深圳演唱会。
那个时候,认识已经数月。我忙我的,他忙他的,两个人中间隔着两个区,不咸不淡的偶尔通个话。
他说,这个演唱会是他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是受邀嘉宾,抱着要为门票钱买单的心态去的。
还没开唱,他已经把免费发的棒子敲坏了,上窜下跳的,异常活泼样。
不知道是哪一首老情歌,在全场大合唱的背景中,顺理成章地牵了手,但是没多久又分开。
等到最后一首歌,许多人都不愿走。后来,走出体育场,风有些冷。没有开车,因为他是路痴。走了两公里还没有打到车,只好一路那么走下去了。有没有牵手,忘记了。
那个晚上,我脑子里一直回想着李宗盛唱: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里。失落异常,有一股莫名的伤悲洪水般的涌出,却不知与谁有关,亦不知将有谁与之有关。
他想的是什么,我不知道。
直到半月后,两人才真的开始热络起来,却也还是有些客气,彼此亦没有特别的讨好。
那个时候,我想,有任何的苦楚,他不是那个应该可以让我扑向怀抱痛诉一番的人。
直到再一月之后,好似才熟起来,才相亲相爱起来。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回想不起,什么时候牵的手,什么时候真正动心起意。于是,定了光棍日为周年纪念日,好记,意义明确。
到了今天,所有的朋友看到他在任何人面前都亲昵地拥抱我、亲吻我,都笑说习惯这肉麻的两口子了。我们只要在一起,都不停的在拥抱、在亲吻,好像永远需要一样,好像永远乐在其中一样。
真的不知道,怎样就走到今天的。
我们之间,好似漏水的水龙头,一滴一滴,一转眼一看,已经接满了一桶水。
没有什么特别心酸委屈的事,也真的没有什么所谓成功的经验。
就是两个愿意在一起的人,一天一天的过着,没有特别的谁为谁牺牲,也没有特别的谁为谁忍让。大家都不去触犯过往,也不去挑战彼此的底线,临睡前,想一下,两年后要怎样,五年后要怎样,拥抱一下,然后各自睡去。
可就是这样。前所未有的感觉踏实、静好。
居然,一年就这么过去了。
居然,一年过去的这么悄然和静谧。
我从来没有觉得他是多么无双的男子,但他亦有自己天下无双的一种能量。
在我最低谷、最没有心情去向往感情的时候,遇到了他。
迄今为止,他也并没有豪言万丈地说:老婆,我养你,别那么辛苦了。
所有应该要承受的苦累,在种种虚伪和各怀鬼胎的场所中穿行,他的肩膀在那里等着我,就是一种幸福。不管多失望、委屈,即便不说出口,抱着他,就觉得有所释怀。
关于感情,这并不是害怕剩下,要求有所降低。
而是,经历的越多,越知道什么是最可贵,越知道有些原则就是不要去打破才好。
我喜欢我们之间那样,一日一滴水的滋润。
认识他之后,他的乐观和好心态,让我开始对感情怀抱一份长久的信心。
感谢上天所赐。
我愿意嫁这样的男子为妻。
为他下厨,做一盘青椒肉丝,看着他边看电视边把两碗米饭吃光光,然后乖乖的去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