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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陈水扁无罪对台湾选情的影响

(2010-11-07 17:02:19)
标签:

陈水扁

台湾

馬英九

台北地方法院

对价

文化

分类: 海峽兩岸

法院判陈水扁无罪对台湾选情的影响

 

台湾二次金融改革与扁家洗钱案11月5日一审获判无罪,台北地方法院审判长周占春全判无罪,由于法官认定总统介入金控整并与总统职权无关也无对价关系,不构成「职务上收贿」的见解,让小光觉得此次的判决有很大的猫腻。

在法律的角度对价关系是要有条件上的交换,以物对价银货两讫,所以法官认为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控利用金控并购案,向金控业者索贿或索取新台币6亿多元直接对价关系且与总统职权无关,所以不够成『职务上收贿』小光对此不以为然。

小光先就此来提出个人的看法:

依对价关系的认定必需同时具备『物』与『价』的要素,法官认定的物是金控并购案的金融机构,且总统的职权无关。

在台湾总统的职权是很大的,且所有内阁成员都对总统负责,如果不听总统的话,肯定会转调到『中油工作(中华民国无业游民简称中油)』,所以不需要总统直接下批文指示,只需暗示主管机关单位即可,除此之外,谁敢和领导谈好条件后并签约留下证据呢?我想天下没有这么笨的领导吧。

前总统陈水扁为律师当然更了解法令上的漏洞,所以不可能会犯如此粗糙的漏洞呀!

既然没有合约,只有口述当然不会有对价的关系。

总统的职权是很大的,一个政府的效能都是要看总统的领导,所以法官认定总统介入金控整并与总统职权无关,小光认为总统介入就影响了行政中立的精神,在总统职权执行上已经构成了以一己之私利来影响行政中立的原则。

这次的事件台湾让民众对司法的观感有很大出入,也引发舆论哗然。判决结果出炉后不久,台北地方法院即接获许多抗议电话,抗议法院判决不公。

金改特侦组痛批金改案无罪并上诉,因为如果这种见解成立,将会造成宪政灾难,谁选上总统都可以为所欲为,到时小光也要去选总统赚赚『没有对价关系的政治献金』

当然此次的审判也有可能为选举政治上的操作,激起泛蓝的团结,刺激已经低迷的泛蓝选票。

不管是不是选举的阴谋论(因为前立法委员朱高正先生说过:政治就是最高明的骗术),小光还是希望五都选举国民党得胜,并创造更好的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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