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014-09-03 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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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政策文件 |
鄞体发〔2014〕9号
关于举办2014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体育局和教育局联合制定的2014年中小学生竞赛计划,决定于2014年10月15-17日期间举办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2014年5月28日
主题词:田径
抄送:市体育局,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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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15-17日在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
二、主办单位:
鄞州区体育局、鄞州区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四、协办单位: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五、参加单位:
各区属学校、镇乡(街道)教辅室组队参加(含东钱湖镇)。其中邱隘实验小学、鄞州实验中学、姜山实验中学、雅戈尔中学、董玉娣中学、邱隘实验中学、蓝青学校(初中部)、城南中学(高中部)、华光学校(高中部)、蓝青学校(高中部)单独组队参加。
六、参加办法:
小学分大年龄组(年龄为2002年9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和小年龄组(年龄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二组分别比赛,团体总分为二组的得分之和。
(四)输送到省体工队、省少体校、市少体校和宁波中学并经区体育局和区教育局备案的运动员可代表其原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输送到市级业训点(姜山中心小学)和区级训练点(古林蜃蛟小学、姜山镇中学、钟公庙中学、姜山实验中学、雅戈尔中学)的学生,可代表原输送的学校实行双向计分,均计参赛名额;如原输送学校为乙级队,但该学生参加甲级队比赛,则比赛成绩可带入乙级队,按成绩排并列名次。输送到市、区级业训点的学生,需向区体育中心竞训科申报,核实无误方可进行双向计分。否则一律不予双向计分,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之前。
七、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鄞州区体育局办理过注册手续、拥有本校学籍并在区教育局备案的应届普高、职高、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鄞江重竞技学校学生不得代表鄞江中学或鄞江光华学校参赛)。注册日期为2014年6月1日至9月20日。未注册过的运动员一律不予参赛。
2、外来务工子女参赛名额:浙江省以外的人员定性为外来务工子女。普高组、职高组不限,小学、初中组外来务工子女参赛人数不得超过3名。报名后统一进行骨龄检测,骨龄大于实际年龄2岁(含2岁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但允许其参加测验,骨龄检测费各队自理,检测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鄞州二院体检中心,拍骨龄名单详见鄞州竞训群(QQ:43782814)。
3、运动员必须是在校表现良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镇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已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方可报名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年《田径竞赛规则》、《2012-2013修改部分》和竞赛技术会议决定的特别规定。
(二)普高、职高、初中组比单项,径赛400米(含)以下项目少于8名(含)运动员只进行决赛一个赛次,多于8名进行预、决赛二个赛次,400米以上项目只进行决赛一个赛次。小学组比主、副项(除三项全能外),先比主项,后比副项,每个运动员除主项外,必须参加规定的副项比赛,径赛项目进行一个赛次,田赛远度项目均跳(掷)三个轮次。
(三)只有1名运动员参加的项目不再比赛,由大会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但不得换人。
(四)省体工队、省少体校、市少体校和宁波中学的参赛运动员,录取名次实行两次排名。
(六)各单位运动员比赛号码布自备,尺寸25×20CM,每个字10×5CM号码为白底红字,每个运动员备用二块同一号码的号码布,编号如下。
单
鄞州中学:001-015
姜山中学:031-045
鄞江中学:061-075
五乡中学:091-105
职教中心学校:121-135
旅游学校:151-165
四明职中:181-195
咸祥镇:226-255
东吴镇:286-315
邱隘镇:346-375
姜山镇:466-495
首南街道:526-555
高桥镇:586-615
集仕港镇:646-675
石碶街道:706-735
鄞江镇:766-795
章水镇:826-855
邱隘实验小学:886-905
姜山实验中学:926-945
董玉娣中学:966-985
华光学校(高中部):1066-1080
蓝青学校(高中部):1081-1095
(七)查分:小学组主付项查《全国少年儿童田径竞赛手册》评分表。全能项目查《1992年国际田联规则》全能查分表。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照7、5、4、3、2、1计分,小学组三项全能加倍计分。各单项参加人数只有六名或不足六名,一律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计分分值不变。
(三)破市年龄组纪录和区最高纪录者加10分,破区各组别纪录者加5分。
(四)普高组录取团体前六名,职高组录取团体前三名;初中组、小学组甲级队和乙级队分别录取团体前六名。
(五)团体名次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列名次,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六)初中组和小学组实行甲、乙级队升降制,本次比赛甲级队团体总分后四名的队降为乙级队,乙级队团体总分前四
名的队升为甲级队。
十、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比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站开放时间9月25日),报名办法鄞州区竞训群上公布,报名后不得更改或补充,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过截止时间报名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网站。
(二)领队会议于10月14日上午9:30在鄞州区体育馆东门新闻发布厅举行。并发放相关资料。15日上午8:30分准时比赛,本次比赛不举行开幕式。
十一、大会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成员另定):在赛会期间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核查。
十二、裁判员聘请:裁判员由大会统一安排。
十三、经费:各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项目及器材标准
一、普高组、职高组:
竞赛项目:
器材标准:
女子: 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栏高0.762米,栏间距8.5米,起跑线至第一栏13米。
二、初中组:
竞赛项目: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器材标准:
女子: 铅球4KG、铁饼1KG、标枪500G;栏高0.762 米,栏间距8.0米,起跑线至第一栏13米。
三、小学组:
竞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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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栏(小学大年龄组)
100米
铅球
标枪(小学大年龄组) 60米
三项全能:60米、跳高、铅球(小学大年龄组)
器材标准:
女子:铅球3KG,标枪300G。
100米栏男子栏高0.762米,栏间距8.50米,起跑线至第一栏13米;女子栏高0.762米,栏间距8.00米,起跑线至第一栏1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