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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为矫正?行为矫正主要有什么特点?

(2011-11-07 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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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孤独症

儿童自闭

孤独与自闭

孤独症

孤独症儿童

韩氏仪

自闭

自闭症

 一般地,行为矫正技术不仅可以矫治特殊儿童的不正常行为,而且可以用于正常儿童的教育,以改正其某些不良行为。
      1.什么是行为矫正

       我们已经知道行为可以塑造,可以通过学习得来,也可以通过教育和矫治而改变,因此有些行为学家把行为矫正称为行为改变。必须注意,并非所有的行为改变都是行为矫正。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可以诱使机体出现行为变化,例如利用外科手术将大脑切除一部分,可以改变行为,心理药理学上,向机体中注射大量镇静剂,也会改变机体行为,但它们都不属于行为矫正的范畴。
       利用行为矫正所产生的行为改变,不同于其他的行为改变。行为矫正主要是依据学习原理来处理行为问题,从而引起行为改变的一种客观而系统的有效方法。它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方法。根据其侧重面的不同,行为矫正也称作“行为矫正理论”或“行为矫正方法”,前者强调了行为矫正的理论意义,后者注重于行为矫正的应用价值,.因此前者有时又称作“行为矫正原理”,后者有时被称作“行为矫正技术”。
       根据有关理论,目前行为矫正已发展了许多具体方法,如生物反馈法,以应答性条件反射原理为基础的系统脱敏法,厌恶治疗法等,以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为基础的正、负强化法,间歇强化法,塑造,渐隐,链锁,惩罚等方法;还有认知疗法,社会学习法等。实践证明,将上述方法用于相应的行为问题的矫正,都能够取得十分显著的效果。
       2.行为矫正的主要特点
       (1)运用学习原理。
       行为矫正应用条件反射和社会学习等原理对儿童和成人的不正常行为进行治疗,并训练他们形成良好的适应行为。例如运用奖励等正强化法形成儿童的良好行为,运用消退或惩罚法消除儿童的不正常或不良行为。
       (2)运用实验心理的行为原理。
       行为矫正反对传统的精神分析法的主观性,注重预测各种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它要求实验者(矫正者、训练人员或教师、父母)在控制条件下,慎重地操作矫治策略和教学措施(自变量),然后客观地记录、观察和评估被矫正者(被治疗的儿童或成人)行为改变的情况(因变量)。如果操作自变量,发现因变量跟着变化,则可说阴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存在某种因果关系。如果看不出两者间存在什么关系,实验者应修改操作项目,再行试验,直至成功。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较为客观,人们可以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直接推断所用方法的效果。

  (3)依据系统而客观的记录进行测量。
       行为矫正特别反对主观猜测和内省法,强调用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可测量的数据作为有效的治疗根据。所以行为矫正的治疗程序遵守严格,特定的系列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①治疗前被治疗行为的发展水平或情况的基线阶段
      ②引入治疗或训练方法的治疗或处理阶段
      ⑧治疗后效果追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一段时间(如7天)进行试验,在每次试验中,必须对行为变化作出详细而客观的记录。
       治疗人员根据观察记录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从而获得临床诊断的确切资料。
       3.行为矫正的案例
       下面的案例,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行为矫正。
       有个六岁半的男孩,不论喝开水或牛奶都要用奶瓶嘴吸,不肯用杯子喝,若强迫他用杯子喝,他就大哭大闹。
       其母亲(实验者)为了改变孩子这种不良习惯,首先用零用钱作奖赏:如果孩子能改用杯子喝,就给以一定数量的零用钱。这个办法应用了两个星期。根据观察和记录材料发现孩子的行为没有改变,原因是自变量没有控制好。因为孩子在得不到零用钱时,可以向其奶奶要。
       于是实验者改用贴纸作奖励的办法:如果孩子能改用玻璃杯喝一次水,就奖给他一张贴纸,贴纸上画有各类卡通人物或动物画;如果孩子喝两次,就给两张贴纸,喝得越多,奖励贴纸亦越多。其母亲在当天晚上则根据孩子所得贴纸上的连环画讲故事给孩子听。
       由于很好地控制了自变量,这一方法十分有效,孩子用杯子喝水的次数逐天增加,不到两周就完全改正了用奶瓶吸水的不良习惯。
       综上可知,进行行为矫正时必须选择适当的方法,以使矫正工作既客观又有效。自变量的控制和治疗程序的安排都是行为矫正得以成功的关键。

   4.行为具有可塑性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是指人的性格、脾气以及所表现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先天性,不易改变。这种遗传决定论的观点,未免失之偏颇,但也不乏其合理的成分。由于生活、环境、教育的影响,人们在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会出现很大差距。行为主义学派的老祖宗华生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请给我十几个强健而没有缺陷的婴孩,将他们放在我自己之特殊的世界中教养,那么,我可以担保,在这十几个婴孩之中,我随便拿出一个来,都可以训练他成为任何专家——无论他的能力、嗜好、趋向、才能、职业及种族是怎样,我都能够任意训练他成为一个医生,或一个律师,或一个艺术家,或一个商界首领,或可以训练他成为一个乞丐或窃贼。”华生过分强调了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和环境在儿童心理行为变化中的决定作用,完全抹杀了遗传素质的先天作用,这种论点显然是片面的,但其强调儿童行为具有可塑性的观点,有着积极的一面。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行为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儿童通过学习,才学会了说话、认字,书写,获得各种知识技能;通过教育才学会尊老爱幼,形成良好的品行并遵守道德规范。人一旦远离社会,得不到教育,即使具有人类的遗传特性,个体也很难发展人类的行为。这一点,我们已经从印度狼孩卡玛拉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证明。卡玛拉从小为狼所抚养,与狼为伍的生活使得她不会说话、四肢爬行、遇人只会嚎叫、智力极其低下,丧失了人类的许多心理特征,行为方式与狼无异。
       即使在人类社会里,环境不同也可以造成人们迥然不同的性格和脾气。我国学者曾作过一个有关此课题的研究:
       张××(姐)和上官××(妹)系同卵双生姐妹,16岁,长相、健康状况相同。出生第一年,抚养环境相同,心理发展没有差异,观察力和语言发展等智力表现几乎相同。一岁后,环境发生根本变化。张××随农民生活,她的早期教育无人抓,生活十分自由自在。从小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拾粪、捡柴等)。上官随医生生活,早期教育抓得紧,在家里作为独生女,一切事情都由成人照顾,并提前2年入小学。从六七岁开始,姐妹俩在性格和意志行为上的表现开始分化,张××粗犷、泼辣、大胆;上官××娇弱、文静、害羞。有一次姐妹俩同到一处,七岁的姐姐能从1米高的戏台上往下翻跟头,妹妹则吓得遮住眼睛不敢看。到少年期,姐姐成为一个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而妹妹却是文质彬彬。
       上述例子表明,同样的遗传素质,可以发展出迥异的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性格和行为是后天塑造而成的,行为是可以改变的。因此早期教育和特殊环境的创造可对儿童的性格行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我国的教育历来重视从小培养儿童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所以培养正常儿童具备良好的行为,容易为广大教师和群众所理解和接受,但人们对弱智和有情绪障碍或学习障碍的特殊儿童进行教育的看法就不同了。许多人认为,特殊儿童如弱智等是先天的,教育对他们作用不大。我们认为,这种论点是错误的,他们恰恰忽视了行为可以通过塑造训练而改变的原理。特殊儿童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缺陷,导致其行为的障碍或缺陷,从而难以适应社会生活,甚至不能自理自己的生活,因此训练和塑造对特殊儿童的智力恢复和行为发展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他们的不正常行为,只有通过训练和矫治,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参与正常的社会工作。事实证明,大多数特殊儿童经过训练和矫治,其不适应行为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有些原来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经过矫治或训练已能做到生活自理;有些中、轻度的弱智儿童经过训练和教育,可以做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从而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甚至有些重度智力缺损的儿童,原来所存在的自伤等不适应行为,在采取了一定的矫治策略后,其破坏性行为也得到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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