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的“和稀泥”
(2012-11-17 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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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管理中的“和稀泥”
“和稀泥”是一种常见的管理现象,是指领导在协调部门或下级之间矛盾或纠纷时,不是以是非对错为原则,相反只是充当“和事老”,稀里糊涂地各打五十大板,或是各表扬一通了事。所以说在管理实践中对称之为“和事老”的干部和“和稀泥”的工作方法都是带有贬义。
但以目前中国的管理实践而言,笔者以为“和事老”确实不可取,可是“和稀泥”却不失为一种管理方法。笔者指的“和事老”是指以“和稀泥”为唯一工作方法的领导,而且其“和稀泥”也不是出于工作目的,而只是没有能力分辨是非,或是不想根据原则得罪摩擦中的任何一方。为什么笔者同意“和稀泥”可以作为一个管理方法呢?这是因为反对“和稀泥”的同志都基于一个假设,即管理就应紧扣原则第一的黑白分明,而且领导也应是“眼中不揉沙子”的嫉恶如仇,或是无法被蒙骗的“火眼金睛”。而在真正的管理实践中,任何领导恰恰做不到这两点。
首先,为什么领导们做不到“眼中不揉沙子”呢?因为“照章办事”,“按制度管人”等等在国情中都不实际。我们管理中的“章”与“制度”本身都留下了很多“漏洞”或是“后门”,正是这些对管理人为干扰的可能性把管理者随时推到前台。而且中国整体的道德现状也在极大地影响着所有人的价值判断,所以说目前我们对善恶、对错的分辨越来越模糊,更多主导我们思维判断的依据是“过分还是不过分”!于是一些下级的错误、失误,甚至说谎、造假很可能会因为不过分、出于好心等等理由博得更多的同情,这就使得领导者不能通过处罚而在管理中起到价值导向的作用。当面对下级们都能从一些潜规则中获利,而利益受损一方并不知情,如果领导对此“眼中不揉沙子”,那只能招致下属的群起而攻之,这本不可怕,但悲剧在于利益受害人因为不知晓也就不会对此声援或表示感谢。那还会有人坚持“眼中不揉沙子”吗?
其次,为什么领导做不到“火眼金睛”呢?这是因为每个人在描述问题时都习惯性地遗漏对自己不利的一些内容,而夸大对方的错误。而我们的领导都是高高在上,所以得到的信息都是下级汇报,或是下级转述其下级的汇报,不管是人为扭曲,还是自然的信息遗漏,总之领导得到的信息不敢说是面目全非,但至少是大相径庭。所以说即使领导英明神武,能够识别说谎之人,可是面前的下级真的不是有意骗领导,只是他已经被他的下级骗了。
正是以上天然的管理缺陷,如果领导不懂得“和稀泥”的工作方法,那自然出现轻易下结论的情况。而不了解情况的下结论必然对下级是最大的伤害,记得有人统计过下属最不满意领导的几种管理现象,其中轻易下结论被排在第一、二位,足见其对管理的危害。最后笔者要说支持“和稀泥”作为一种管理方法不是因为其有效,而是不得已而为之,面对诚信普遍缺失的大环境,面对有意无意脱离群众的大背景,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和稀泥”虽然没有管理效率,至少也是一种和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