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西部采煤沉陷区现状及思考
(2011-12-15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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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6日到9月20日,南郊区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断续用一个月时间对南郊西部采煤沉陷区的农村和农民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走访的乡镇村有云冈镇、口泉乡、鸦儿崖乡和云冈镇的姜家湾村、口泉乡的四老沟村、杨家窑村以及鸦儿崖乡的鸦儿崖村等。我们感到,调查所获得的结果不容乐观。
一、采煤沉陷区农民为国家做出了并且继续着重大的牺牲和贡献
大同市南郊区曾经是并且仍然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区,地处大同煤田腹部,大同煤海的“心脏”。同煤集团所辖的16座国有统配煤矿全部坐落在南郊区西部山区,在区内西部山区250平方公里境内,除同煤集团国有统配煤矿外,上世纪80年代各军种的军矿,省、市、县(区)各级各类煤矿星罗棋布,最高时期拥有各类煤矿500多座,平均每年从区内地下采掘煤炭资源达7000-8000万吨,截至目前,至少从区内输送到全国的原煤达20多亿吨,为国家能源供应、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做出贡献的同时,西部沉陷区农民也承受了巨大的牺牲。由于多年来煤炭资源的超量开采,造成西部山区5个乡镇、69个村庄、250平方公里大面积形成采空区,地质灾害频发,水资源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特别是造成了南郊区西部山区5个乡镇、69个村庄、20多万亩耕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裂地陷,无法耕种;近2.2万农户、近10万间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和下陷,老百姓居住和生存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近7万人、10万头(口)牲畜多年来一直饮水困难,只能靠外出拉水维持正常的生活用水;公路、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受损严重。与此同时,还有30多个村庄受到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威胁。
二、农民的生存状况
(一)、居住环境日趋恶劣
塌陷性地震、有毒气体、遭受污染的水,严重地威胁危害着农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质灾害频发,房屋裂缝成为危房。口泉乡的四老沟村,地处同煤集团四老沟采区。塌陷性地震频发,土地最宽裂缝达6米。2006年统计,全村受损房屋201间,面积164520平方米。鸦儿崖乡的鸦儿崖村,处于同煤集团雁崖矿侏罗纪煤层采区和塔山煤矿石炭纪采区,塔山煤矿的主巷道从村下通过,晚上睡觉,经常可以感觉到地的轻微震动。全村的房屋无一列外地成为危房。同样情况的还有云岗镇的姜家湾村,处于同煤集团云冈矿和同煤集团地煤姜家湾煤矿的夹缝中,遭受人为地震已经成为一种经常性的习惯。以至于大阳地震时,全村村民竟搞不清楚是自然地震还是人为地震。
在四老沟村我们看到:农家小院,断壁残垣比比皆是,瓦砾废墟触目惊心。很多歪斜的房屋,大门已被砖头和石块砌死。更令人揪心的是,一些尚有人居住的农家院,地面、墙面到处开裂,屋主人在里面成天提心吊胆。
与“地陷”相伴而生的是顺着“地陷”裂缝四处乱窜的毒气,以及煤矿排除的废矸石自燃所产生的毒气。2008年8月,口泉乡同家梁村村民李志明全家4口人中毒,李志明老两口输液20多天才捡回性命。平旺乡的石岩庄村因矸石废弃自然所产生的有害气体曾经引发煤矿和农民的严重冲突。云岗镇姜家湾村村南村北的山沟几乎全部被云冈矿和姜家湾煤矿的废矸石和生活垃圾填满。
在姜家湾村,饮水为十里河道浅层水,由于十里河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已经断流,流经河床的全部是工业和生活废水,地下水因煤矿开采形成严重渗漏,实际上河道浅层水几乎全部为工业和生活废水及雨水的渗水,水质混浊,含钙量极大。无奈,村民们只好每桶水三元钱买水给孩子们喝,大人及生活用水只能取用这种高度污染的水。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别村庄的个例。鸦儿崖乡境内同煤集团的四老沟、雁崖、挖金湾、王村四大矿由东到西分布,开采年限在30年以上,因过度开采,地表水深层渗漏,人畜饮水产生了困难。开采的废渣、废石随处滥倒,破坏了生态环境。更为严重的是采矿破坏了岩体的稳定性,导致了山体地表开裂和崩塌,房裂地陷,有害气体外溢,地质灾害频发。由于全乡全部处于采煤沉陷区,地表开裂和崩塌,房裂地陷,有害气体外溢,泉水干涸,地质灾害成为鸦儿崖乡村民生产生活的最大威胁。据统计:全乡居民住宅受损户3204户,涉及人口10048人,民房面积2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境内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都程度不同的受到损害,14个村全部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红糜沟村100多村民受有害气体影响无家可归,只能临时投亲靠友。
据不完全统计,南郊区西部山区5个乡镇、69个村庄、20多万亩耕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裂地陷,无法耕种;近2.2万农户、近10万间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和下陷,老百姓居住和生存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近7万人、10万头(口)牲畜多年来一直饮水困难,只能靠外出拉水维持正常的生活用水;公路、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受损严重。与此同时,还有30多个村庄受到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威胁。
同煤集团棚户区搬迁后,农民更是雪上加霜
2004年开始,国家、省、市发改委组织专家深入矿区进行实地调研,调研中专家们查看的半数以上房屋为南郊区村民的房屋。这一点,四老沟村党支部书记李继顺记忆非常清楚,李继顺记得当时国家及省市专家对该村调研时,国家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现场就慨叹:这里不适合人类居住。2006年起,国家启动大同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治理对象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煤矿职工棚户区的搬迁,另一部分为采煤沉陷区农民的搬迁。南郊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截至目前,同煤集团的项目已基本进行完毕,大部分职工已经入住。农民们的搬迁却遥遥无期。
在同煤集团实施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搬迁以来,农民的生存环境更趋恶化。在四老沟村我们看到,由于过去煤矿棚户区的职工是自发抢占土地盖房,与农民的房屋大多混杂在一起,职工居民搬迁后,其所住房屋即行被推倒,破砖烂瓦到处都是。一边是农民的危房,一边是煤矿职工搬迁后房屋被推倒后堆砌的石头、瓦砾,看上去像是一边是贫困的现状,一边是历史遗迹。有些地方更像是地震过后的情形。
不仅如此,更为难堪的是,长期以来,许多村子的用电是由国统矿转供电,由于煤矿职工的搬迁,村民们的水、电等成了困难,农民子女入学成了难题。许多家庭不得不外出租房,以方便孩子上学。村民们说:“人家煤也挖了,钱也赚了,人也搬了。剩下的就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农民了,我们大概还要祖祖辈辈在这里生活下去”,“同样的太阳,照耀着不同的人。”
(二)、生活出路堪忧
在南郊区西部的采煤沉陷区,农民们不仅是居住等环境的恶化,更主要的是生活出路堪忧。他们面对的尴尬是:做为农民他们没有可以耕种的土地;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下蕴藏着巨大的财富,他们却没有分享的权力,并且要遭受财富被挖掘后所造成的包括环境恶化、地质灾害在内的各种灾难;他们守着矿山这样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却无工可做,需要背井离乡寻找出路、或者守着贫穷。
他们是农民,可是没有土地可以耕种
姜家湾村,该村现有人口296户,598口人,劳动力320人。航测土地面积9036亩,原有耕地2600亩,现有耕地770亩,其中,河滩地450亩,山地320亩。因退耕等因素,实际耕地面积355亩,户均土地1——1.2亩,人均土地7——8分,按好年份亩均收入4000元计算,好年份每户的土地收入仅为2000——4000元。姜家湾煤矿从1964年开采以来,逐年占地600余亩,实际隐形占地达2000余亩,云冈矿从1972年开采以来,逐年占地750亩,实际占地2800亩。村庄两边的山沟里,几乎全部被云冈矿和姜家湾煤矿的废矸石和生活垃圾排满。农民实际上被挤在两座煤矿的狭小的河床内勉强度日。
四老沟村全村现居住194户,414口人,劳动力150人。土地面积1743亩,现有耕地253.8亩,全部为山地、坡地。鸦儿崖村全村980户,2240人,劳动力900人。原有耕地3360亩,现有耕地2800亩,可耕地540亩。同家梁村2079亩土地也因为采矿导致地下水漏失,只剩200来亩还能勉强种玉米、苜蓿。
地下蕴藏着巨大的财富宝藏,他们没有分享的权力
在姜家湾村我们了解到,从1964年村北的姜家湾煤矿建成到1972年的云冈矿建成,村中地下的煤炭资源即为两矿分割所有,1978年改革开放后,即使在“有水快流”时期,该村也无煤炭可采。正如村会记所言:“改革开放三十年,姜家湾村基本上没进步。”由于这个村为两边的矿山夹在中间,许多矿工刚被招到矿上时都在村中租房居住过,村民们说:“不论是南山的工人,还是北山的工人,刚被招到煤矿时,都穷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没有几年,人家有钱了,有房了,搬到矿务局或者市里了。”可是,贫穷却与村民结下了不解之缘。
改革开放以来,南郊区确有少数乡村办起了小煤窑,如四老沟村,村中曾有两座小煤矿。鸦儿崖村曾经开有四座小煤矿。可是,即使像四老沟、鸦儿崖这样开办小煤窑的村庄,他们也没有完整的煤田可开采,所开采的都是同煤集团开采不到的边角煤层和零星煤层。
与山西省其他县区相比,南郊区的处境最为尴尬,虽然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品质也较高,但由于是传统矿区,煤田早已被各国有统配煤矿和大同市地方煤矿所分割,留给南郊区的只是剩余部分的边角煤田。
即便如此,从上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的前8年,由于私人资本进入采煤领域,许多小煤窑被私人所承包,煤窑成了个人掘金场所,农民们被排斥到利益之外。
守着矿山这样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却无工可做
煤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有着巨大的劳动力需求。无论是井下煤炭开采,还是井上地面服务,以及其他综合服务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事实上,每座煤矿除自有正式职工外,每年大都需要吸收外来劳动力。然而,在我们调查的四老沟村、鸦儿崖村,村中没有与煤矿有任何劳务关系,守着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单位,村民们却要外出打工。村民们说:多少年来,煤矿占着我们的土地,开采着我们祖祖辈辈居住地的地下资源,破坏着我们的环境,却不给我们一点做工的机会。
不是煤矿不能为村民解决务工问题,而是不肯解决,并且由于行政等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煤矿宁肯使用外来务工人员,也不肯使用煤矿附近村民,由此造成的煤矿企业和村民的矛盾时有发生。
(三)、乡(镇)、村煤矿关闭后面临的困境
因煤而兴,因煤而衰。
2008年以来,包括四老沟、鸦儿崖等村的煤矿全部关闭,集体失去了经济来源,村民失去了务工的地方,这些村子很快都陷入了困境。据鸦儿崖乡情况反映:从2003年到2009年的六年间全乡共关闭煤矿30座,占煤矿总数的97%,到现在只有1座待重组的煤矿。煤矿数量锐减,经济收入没了主渠道,绝大部分村和村民出现了返贫现象,全乡14个村,有13个村因煤矿关闭成为空壳村,乡村的发展因煤而兴、因煤而衰表现的非常突出。农民生活由改革开放初期的芝麻开花节节高迅速变成了昙花一现。如今,煤、水、电成了头等大事,有钱时建起的公共设施早已支离破碎,幼儿园听不到孩子天真的笑声,64%的小学校人去楼空。
煤矿关闭了,却要支付巨大的管护费用
乡村煤矿关闭后,防止盗采的任务却落到了乡村头上,四老沟村党支部书记为我们测算了一笔账,为了做到标准化,从2006年到2008年,村里相继在两座煤矿投资达5000万元,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投资后即被关闭,资产设备全部封死在井下。煤矿关闭后,不仅断了财路,而且,为防止盗采,村中每年支付的管护费用都需要10多万元。鸦儿崖村计有2000万元设备滞留在井下,为防止盗采等,每年还需支付20余万元的管护费用。2008年,鸦儿崖乡水泥封堵红糜沟村香涧沟马文堂私开口,水泥灌浆8米,一次花费6万元,2009年一年鸦儿崖乡的封堵费用多达160万元,为防止盗采全乡需支付煤炭公司的人员工资、机械燃油费、维修费等各类支出162万元。
三、采煤沉陷区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移民搬迁,刻不容缓
如果说,在煤矿棚户区职工尚未搬迁的情况下,农民们的生存环境虽然恶劣,但由于多年来的职工和农民的共生关系,农民们的生存条件还是能够维持的,在煤矿棚户区职工搬迁之后,农民的生存环境事实上已经恶化到无法居住的地步了。首先是棚户区职工搬迁后,为防止有人重新入住,原住宅区全部拆毁、推平,成为荒野。原来生活需要的水、电等管线遭到破坏,村民们面对着断水、断电的尴尬处境,有些地方甚至停水、停电。一些学校也因棚户区的搬迁而关闭。水、电、生活燃煤以及学生入学等都成为农民的困难。村民们说:“原来五覆盖,现在无覆盖。”其次是,市场萎缩或者拆除,造成农民出售蔬菜等农产品的困难,也导致农民日常生活用品的采购困难。有被抛弃的感觉。
调查中我们经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既然采煤沉陷区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既然煤矿职工可以搬迁,我们农民为什么不可以搬迁?国家还把我们农民当人看吗?事实上,与同煤集团庞大的棚户区拆迁安置相比,南郊区位于采煤沉陷区的农民只是极小一部分。可是,现在同煤集团庞大的棚户区安置工作已基本进行完毕,大部分职工已经入住,而农民却仍然局促于原来的困境之中。农民群众要求进行治理的呼声很高,要求享受与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职工搬迁安置同等待遇的呼声不断,由此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也经常发生。
(二)、解决农民的务工更为迫切
对于采煤沉陷区的农民来说,要做到耕者有其田,无疑只能是一种奢望了。凭着山中薄地,即便没有受到任何人为的破坏,也难以养活当地农民,更不用说土地等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后的今天了。因此,解决农民务工问题,让农民有工可做,有钱可争,有生活出路,同样是当务之急。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现在,在农民中,积累着一股极大的怨愤,农民认为造成现在煤矿职工和农民收入以及社会地位差异的原因在于政策,在于政策将农民的利益剥夺。农民们说: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可是,我们地下的煤炭却不让我们开采。国有煤矿占着我们的地,采着我们地下的煤炭,破坏着我们的土地和生存环境,却不给我们劳动的权力。他们说:我们知道资源是国家的,但我们祖辈居住在这里,即使没有开采的权力,也该有劳动的权力吧?由此,引发的煤企与村民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安抚村民,减少冲突,许多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都成了第一灭火者。
四、解决沉陷区农民困境的思考和建议
(一)、关于搬迁安置的思考
与同煤集团相比南郊区位于采煤沉陷区的农民是极少部分,可是安置问题却成了一大难题,原因在于资金。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南郊区在采煤沉陷区的安置工作中,是积极的,主动的。从2004年配合国家、省、市发改委组织专家深入矿区进行实地调研,到国家发改委以(2006)216号文件批复大同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之后南郊区的计划立项等,南郊区委、区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后来的计划立项,启动采煤沉陷区搬迁治理工程,考虑到本区煤矿自筹资金能力,承担了较大的资金部分。可是,计划立项后,恰好遇上了全省的煤企整合,区内多数煤矿关闭,仅留下18座待重组的煤矿,资金也因此断了来源。不仅沉陷区治理资金难以到位,区内正常的资金运转也出现了困难。
怎样解决采煤沉陷区农民的移民搬迁呢?我们思考资金缺口应该由四条途径解决,即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驻地煤炭企业和农民自筹。国家应当在开展详细普查及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国家、各级政府及企业在地质沉陷中的责任,并根据地方实际,合理设置各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出资比例。同时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出现的治理保证金只有征收政策、没有支出途径的现实,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合理使用,以缓解地方政府在治理时的资金压力。使党和国家的政策得到具体落实,使农民尽快实现搬迁安置的愿望。
(二)、关于农民务工的可行性思考
我们认为解决农民务工有两条途径可循:其一是解决好驻地煤炭企业和农民的关系,由驻地煤炭企业腾出一部分劳务来,由当地农民来做。使驻地煤炭企业和当地农民结成一种利益共生关系,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守着煤矿却无工可做的问题,还可以化解村企矛盾,促进工农和谐、社会和谐。在这方面,杨家窑村和同煤塔山煤矿的关系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和榜样。
杨家窑村地处大同市七峰山脚下,位于全省示范工业园区——南郊区塔山工业园区内。全村共有298户917人,总面积8.78平方公里,耕地3010亩。现在的杨家窑村已经成为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000元。村民们全部搬进了别墅式的住宅小区。该村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生态文明村”、“林业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和谐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村庄绿化先进村”、“土地开发整理先进集体”、“农业战线先进集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党支部连续五年被区、乡授予“红旗党支部”称号。可是,在2004年以前,杨家窑村民绝对想不到,他们会有今天这样的富裕生活。2004年以前,杨家窑村不仅贫穷,而且因同煤塔山矿占地等原因。与同煤塔山矿矛盾纠纷不断,村民们用堵路等措施与塔山矿形成尖锐的对立关系,成了远近闻名的上访告状村。矛盾是以塔山矿将排矸等劳务交予村民而得到解决的,其结果是一种双赢。
类似像煤矿排矸这样的劳务,在南郊区和驻地煤企之间应该不在少数,问题在于煤企和驻地村子之间能不能建立这样一种劳务互惠关系。我们认为驻地煤炭企业有义务扶持当地农村的发展,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特别是上级政府和煤企主管部门有义务推动这样的互惠关系,让农民在饱受资源开采带来灾难的同时,也应得到应该有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