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贪官“受贿是领导安排”是否真话

(2015-06-13 17:49:06)
标签:

时评

(已发表)

被视为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左膀右臂的郑松标贪腐一案12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开庭。郑松标案发前为揭阳市副市长,曾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陈弘平落马后郑也被广东省纪委“双规”。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佛山市检察院向佛山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郑松标受贿、单位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

诡异的是在庭审中,郑松标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但强调自己的犯罪“都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办”,原领导陈弘平成为其整个庭审中的“挡箭牌”。(《南方都市报》6月12日报道)

对于陈弘平和郑松标贪腐的新闻,本来已经热过了,以为没有什么可玩味的了。谁知郑副市长案一开庭,又成了新闻焦点了。这个新闻焦点就是此贪当庭“强调”,自己的犯罪“都是在领导的指示下办”。也就是说,简言之他“受贿是领导安排”的。这个说法看上去有些诡异,以为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要立功表现,减轻处罚,但实际上又是那么合乎现实逻辑。

那么,谁有那么大的权力“指示”他受贿呢?当然是原市委书记陈弘平了。在具体到受贿事实中,郑松标称,以他第一次受贿为例,2007年7、8月的一天,他在茶庄里收受许秋琳送的茶叶盒,后来发现内有港币100万,马上打电话叫许秋琳(陈弘平情妇)拿回这些钱,后来陈弘平主动打来了电话,叫他不要“搞来搞去那么麻烦”,最终他才迫于无奈收下了这些钱。郑松标坚称,是因为陈弘平的关系,他才会收下这些钱,自己其实是“被送钱”。此说是第一例。

第二例是已经报道过的陈弘平修建“阴宅”一事。郑松标称自己并不清楚陈弘平修建“阴宅”的事情拨款也是陈弘平要求的他起初并不同意,并且一直拖延着,后来陈弘平把他叫到办公室专门说了这个事情,并且“还发了火”,无奈之下才同意拨款本来对方申请400万,最终也只拨款200万。

无论是所谓“被送钱”,还是“被拨款”,郑松标都罪责难逃。事实上,“受贿是领导安排”这种事情,在腐败官员窝案中并不是孤例,比如广东茂名、湖南衡阳的窝案等地,都堪称塌方式腐败。不同的是以往的腐败窝案,受审的腐败分子不会当庭坦露“心迹”,说出真话。有道是,假设“领导”不安排,仅凭“苍蝇”的胃口,有的钱吃不下,吃下了或者就无法消化,担心早晚要出事。如果“领导”安排,就可坦然笑纳,不会得抑郁症。当然,“领导”安排受贿,作为当事人的郑松标,相信他没有那个胆量拒绝。哪怕是丁点拒绝,那他也可能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了,还但什么“左膀右臂”?

“领导安排受贿”,看来并不是腐败分子“狗咬狗”的游戏(先是书记交代出副市长,然后副市长又反戈一击),的确是说了真话。要改变这种现状,的确要花力气,一是建立有效的反腐制度,使腐败分子不敢贪,不想贪,断了非分之想;二是对拥有绝对权力的陈弘平之类的腐败分子形成高压态势,避免“一黑黑一窝、一倒倒一片”现象。什么时候“领导”不安排受贿,腐败分子就结不成利益共同体,也就没有了塌方式腐败。

看来,“领导安排受贿”,应该是塌方式腐败的缘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