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是当前中国人数多、社会奉献大的群体之一,但同时也是合法权益容易受损害、生存艰辛的困难群体。因此,面对欠薪讨薪、难找合适的工作、工作压力大等等问题,常常显得束手无策,以至轻视生命和藐视生命,无奈地酿成一枚枚苦果。
据报载,5月11日中午在江川县城,一名河南籍男子爬上了4层楼高的电杆,待了10多个小时之后纵身跳下,身受重伤,被在场的消防官兵和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其轻生的原因,据说是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自杀,这的确也不把生命当回事了。这类的民工自杀悲剧,是经常发生的,只需关注新闻报道,就会不时跳入眼球。浙江省的3名“90后农民工二代”,他们的举动令人匪夷所思,是相约着去自杀,其中两个鲜活的生命转眼消失。而深圳那家拥有42万员工、排名在世界500强之列的“富士康”,在半年内就有9人跳楼,年龄都在18岁至23岁之间。第8名跳楼自杀者为女性,监控画面显示,她从宿舍出来,然后上了楼顶,就再也没有回来。待发现时,已经躺在楼下的水泥地板上,一命呜呼。人已走,死因自是不祥,只凭工友的猜测。如此等等,真乃触目惊心,使人扼腕长叹。
关于自杀状况,来自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资料是这样说的,在中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至少有1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在中国已成为位列第五的死亡原因,仅次于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意外死亡。在15岁至34岁的人群中,自杀成为首位死因。这是对自杀情况的总体分析结果。而实际上,对于民工的自杀原因,更多的是来自现实问题。一些心理学专家认为,一方面高压的工作使民工身心俱疲,生活的窘迫使他们的不满和痛苦情绪越积越多;另一方面又缺乏宣泄压力和心理痛苦的环境,一旦爆发,自杀就成了逃避生活的选择,后果非常严重。当然,我们不能排除绝少数人选择跳楼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以此要挟对方的原因,但也不能片面地认为只是上演“自杀秀”。民工期待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问题显然不妥,是拿生命当赌注,却也说明他们需要帮助和社会支持。
民工外出务工,在地位上、文化上、经济上都处于弱势。只有社会给予他们尊重和平等,自杀现象才能消除。社会政策领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的马歇尔曾说:“扩大社会服务主要不是为了拉近收入,更重要的是要丰富文明生活的内涵,降低风险与不安全,拉近在所有阶层上运气不等的人的距离。身份地位的平等比收入的平等更为重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告诉我们,政府在积极引导工农平权,消除市民与农民身份的不平等。这对消除民工自杀现象,增强应对方式,促进社会和谐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成长的烦恼、困惑和磨难,是每个生命个体都要面对的。如以自杀的方式终结花样年华,将痛苦转嫁给亲人,就差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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