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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爱好”惹的祸

(2010-07-29 2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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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已发表)

    人非圣贤,孰能无好。自古以来皆如此。不信看看历史,那些帝王们都把爱好发挥到了极致,为后世所推崇。宋徽宗的爱好是书法和绘画,并成就卓然,自创了书法“瘦金书”;李后主则是喜欢诗词,并有很深的造诣,曾创作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诗句。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如今领导干部们的爱好更趋多样化,变得丰富多彩,既陶冶了情操,又提升了生活的品质。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干部也因“爱好”触犯党纪国法,使人民群众不满意,不仅有损身心健康,玷污灵魂,还成了阶下囚。  
    被称为“兰花局长”的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因贪污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引人注目的是,这个自称“不差钱”的“兰迷”,受贿财物共计35万元,其中收受的兰花就价值20万元。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昔日意气风发的周华清显得萎靡了许多。(转载《检察日报》报道)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个臭名昭著为罪逃到国外的赖昌星曾说:“不怕你爱好什么,就怕你没有爱好。”一句话道破别有用心之人的天机。领导干部的爱好给行贿人看到了希望,创造了机会。他们看中领导干部手中能带来利益的权力,就会从爱好上进行突破,打听和注意领导干部的爱好,再投其所好。这比直接大把送钱要体面得多,效果也要好得多。还在周华清当街道党工委书记时,一电子公司老板为寻求帮助,给他送了一盆价值6万元的兰花,他高兴地收下了。邵某为获得土地征批环节的照顾,先后买了价值13万元的兰花送给他。周华清就是这样一边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老板“帮忙”,一边让老板们满足着自己的“爱好”,做官养兰两不误。周华清的“爱好”就这样成了行贿人的“爱好”,高洁的兰花也沦为权钱交易的筹码。面对判决,周华清是这样忏悔的:“回想过去,我好后悔,别人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正是自己养兰、爱兰,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被兰花俘虏。”此话值得反思和警醒。
    都是“爱好”惹的祸。因此,领导干部的爱好也要有道,才上不愧党,下不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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