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白马庵摩崖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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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田野考察散记 |
白马庵,系白马坂因福庵的简称。明万历十年(1582),僧人性权创立因福庵,见万历十七年(1589)《买田碑记》。其侧有观音阁,始建年代不详。见万历二十年(1592)《重修观音阁碑》。《买田碑记》中记载施主有陈、冯、雷、黄等捐资买田七块,一亩二厘,计银七两三钱。从中可知明末的地价。
清顺治十四年(1657)《修庵买田碑》,对研究清初阳山经济文化有一定参考价值。其一,“税六亩七分五厘,价银二十六两,遞年收租三两”,可知当时地价及地租。其二,“贡生丘梦旸,廪生范之齐”。县志记载,丘梦旸系上年贡生,范之齐则后来考上的贡生。碑记与史志,互相应证。
康熙五十七年(1718)《重修因福庵碑记》,有生员李献湘、李元、李文灿,监生唐廷拨。生员,指考入府、州、县官办学校的学生,俗称“秀才”。监生,系考入京城国子监的学生,古时多花钱买得。此四人县志无记载,可补志缺。
最有意思的碑文,当属乾隆四十四年(1779)《重修路碑》。碑文“石匠刘文德被窃什物,跟查寻获,将盗公罚铜钱一千文,修白马庵一路。惟见独力难持,因事□起发题签。后世隐恶扬善,而得道路太平矣”。文字大意是:石匠刘文德被人偷了东西,查明盗窃者是谁(特意隐名)之后,公议罚铜钱一千文,用来修砌白马庵道路。但是,修路款仍不足。于是,乡民雷、何、夏、梁、黄、叶、张、谭等36人又捐集2930文。这样,既修平道路,又隐恶扬善。区区百字,蕴含公益与教化、经济与文化、现实与历史等人文内涵,对今天处理乡村民事纠纷或有借鉴意义。
此外,还有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新修因福庵路碑记》、万历三十年(1602)《新修观音阁记》,清顺治十三年(1656)《施田碑》,佚年《买田碑》。以上碑刻,镌刻石匠有湖南桂阳州刘兴府、蓝山县李武修,江西刘文信,反映了当时粤湘赣经济文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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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文史专家考察白马庵石刻
http://s15/middle/69e0411agc7c64483572e&690
白马庵风光(图片、视频)http://www.ysfg.net/vihh/index2011turc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