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刺卡喉延误治血管糜烂失血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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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刺卡喉延误治 血管糜烂失血亡
导读
一患者在喝汤时误吞异物卡喉,到当地医院检查,没有找到异物。两三天后,其从外地回家,诉说胸痛,在妻子、女儿的陪同下到市某医院就诊,折腾了近一天,从内科到急诊,从急诊到消化内科,最后通过胃镜取出了一根三四厘米长的鱼刺。患者惊叹医生高超的医术为他解除了痛苦。只可惜医生在高兴之余忘记了最重要的预后工作——抗感染治疗和防损伤注意事项的告知。十天后,当患者出现呕血时,一切都为时已晚,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了。
诊疗概况
患者,男,56岁。2013年2月22日上午,患者因胸部疼痛两三天从外地回家,就诊于市某医院内科门诊。医方予以胸片、食道钡剂造影等检查,考虑食道异物。血检示:白细胞16.1×109/L,中性粒细胞84.6%,C反应蛋白71.9mg/L。医生建议转急诊处理。急诊建议CT检查和消化内科治疗。傍晚时分,消化内科医生在胃镜下行“异物取出术”,在食道取出一根三四厘米长的鱼刺。术后医生未行医疗处置和告知注意义务,也未记载相关病历。3月2日上午8:00,患者因“腹痛伴呕血2小时”再次到该医院急诊,查体后即予心电监护、抑酸、止血等治疗及床边B超、血检验等检查,同时告病危及请消化内科会诊,考虑上消化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建议住院并行急诊胃镜检查。上午10:30左右,胃镜检查提示:因食道及胃腔内积留大量血液,未找见明显病灶及出血点。医生继续予以止血、输血等治疗,并密切观察呕吐、黑便,同时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并告知转院风险,家属拒绝转院。中午11:30左右,普外科会诊,建议胃肠减压及DSA检查,必要时再次进行胃镜检查止血。12:50,患者呕大量鲜血,伴血块。下午14:00左右,患者病情加剧,疼痛难忍,吐血不止,再次请消化内科会诊,建议急诊外科手术治疗或再次胃镜检查以明确出血点,但患者家属拒绝胃镜检查。15:30左右,患者病情恶化,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医方立即予以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抢救,经一系列抢救无效,于17时死亡。
医患争议焦点
患方意见:1.首次就诊时,医方用整整一天时间才检查出食道内有鱼刺,取出鱼刺后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也没有告知术后注意事项。2.腹痛呕血急诊时又用整整一天时间,没有查清出血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医方意见:1.医生在胃镜下行“异物取出术”后未指导术后饮食及相关注意事项,未使用必要的预防性药物,存在欠缺。2.患者因腹痛、呕血来院急诊,考虑上消化道出血,但急诊胃镜检查后未明确出血点。急诊期间未考虑与此前的食道异物、感染存在相关性,失去对症抢救及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机会,也存在欠缺。3.患者死亡的原因是异物致食道损伤、糜烂破裂出血,出血性休克。
医疗纠纷律师分析
1.死因分析:
患者死亡原因考虑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失血原因:十天前鱼刺卡在食管的第二狭窄处,扎到食道壁后静脉并感染,鱼刺拨出后食道壁后静脉鱼刺孔感染加剧至溃疡糜烂,引发大出血。
根据消化道出血状况,也不排除病理性大出血可能。由于未做尸检,死因不能明确。
2.医方过错:
(1)患者胸腹痛两三天到内科门诊,经各项检查后考虑食道下段有异物可能,把患者转急诊处理,急诊接诊后转消化内科处理,医生予胃镜下取出鱼刺。但消化内科医生接诊后既未写病历(无病历记载胃镜取鱼刺情况),也未告知患者后续处置,更没有向患者交代术后注意事项和相关风险,且既未查看血常规报告,也未采取抗感染的药物治疗。消化内科的医疗行为违反诊疗常规,医疗过错明显。
(2)患者腹痛呕血来院急诊,消化内科医嘱行急诊胃镜检查,但医方没有询问鱼刺病史,未及时行胃镜检查,存在欠缺。胃镜发现食管及胃腔内积留大量血液血块,找不到病灶,在未找到出血点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措施,存在欠缺。
(3)从10:30诊断消化道出血告病危,到胃镜检查发现胃腔内大量积血,医方未与患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分析病情,也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疗方案,只是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虽告知途中死亡风险,但未告知不转院的死亡风险和转院的存活概率。医方在告知沟通上存在严重欠缺。
3.患方过失:
(1)患者胸痛两三天后才从外地赶回家就医,却不知道是鱼刺卡喉,一定程度上延误治疗,导致感染糜烂。
(2)鱼刺取出后,患者一直处于感染状态,身体不适,但未及时到医院进行复诊检查,存在欠缺。血管溃疡糜烂后难以进行有效的缝合修补,患者死亡当天的症状已很难挽回其生命。
(3)医方建议转上级医院时,患方没有积极配合。
思考
鱼刺卡喉致人死亡非常罕见,医患双方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首先,患者本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发胸痛,据回忆两三天前在食堂吃晚饭喝汤时有一异物卡喉并吞噬,当时因为没有吃鱼,所以没有想到是鱼刺。饭后也曾到当地医院检查,没有找到异物。此时,患者应该到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而不该拖了两三天回家后再去就诊,以致在这段时间内出现感染。
其次,在取出鱼刺后的十来天时间里,患者一直处于感染状态,势必引起身体不适,但患者一直未予重视。也许患者这段时间实在太忙,又或者身体不适并不太严重,但他对疾病的风险掉以轻心终究还是存在的。
再次,在某医院查不出出血原因建议转院时,患方应该当机立断,急转上级医院,这样可能还会有一线生机。
至于医方过错方面的思考,则是医务人员如何吸取教训,这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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