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加重需治疗无床转院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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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加重需治疗 无床转院遭死亡
导读
64岁农村妇女腹胀咳嗽,且发热三五天一直不退,晚上从当地B医院转到A医院。凌晨,患者病情加剧需要进一步治疗时,A医院以无病房为由把患者转到下级C医院。C医院以为上级医院转过来的病人不是重症病人,所以对病情未引起高度重视,结果因延误抢救治疗,导致患者死亡。
诊疗概况
患者,女,64岁。2011年7月11日上午,患者因上腹胀三四天到当地B医院门诊就诊,主诉:咳嗽发热。测体温38.7,予三大常规检查无明显异常。B超示:胆壁粗糙。X片示:两下肺野感染性病变伴两侧胸膜改变。医生予退热消炎处理。患者回家后因高烧不退,于22时再次到B医院急诊,测体温40,诊断:发热原因待查,肺部感染。医生予美林口服消炎,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23时左右,患者被家属送到A医院急诊,医生在未行相关检查的情况下先予输液,并通知家属办理呼吸内科住院登记。输液到零时左右,患者诉气促、呼吸困难,告知医生,医生以医院无病房及输液室无吸氧条件为由,建议转其他医院。7月12日凌晨3:10左右,患者转到C医院。病历记载:吸氧后仍气促,干咳明显。在急诊留观室吸氧留观,无进一步的诊疗措施。上午8时许,患者转门诊。主诉:气促4天伴咳嗽发热。查体:血压90/50mmHg,心律齐,两肺无明显啰音。医嘱住院,由于无病房,暂时留在急诊室消炎输液。中午12:50在静滴盐酸左氧氟沙星时,患者诉胸闷气促加重伴发抖,无皮疹,测腋温38.1,双肺呼吸音粗,心率106次/分,血压115/66mmHg,氧饱和度81%,即停止输液,予地塞米松、安乃近等肌注,并医嘱观察。其间,家属多次向医生反映患者胸闷气促症状未缓解,医生均以正常药物反应回复。14:24护士发现患者呼吸消失、意识丧失,立即汇报医生进行抢救。测血气分析pH值6.61,氧饱度40%,生化指标除心肌酶谱正常外,其余大多数指标都异常。16:00生化检测心肌酶谱异常。17:00诊断:呼吸衰竭,肺部感染。18:00补充诊断:暴发性心肌炎、脑溢血?医生建议行CT检查,但考虑途中风险极大,告知家属,家属未予决论。7月13日上午,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发生冲突。纠纷事态平息后,于7月14日上午放弃抢救,患者回家后死亡。
医患争议焦点
患方意见:医生对疾病认识不足,未予以重视,延误抢救时间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医方意见:患者死亡是因为顽固性左心功能衰竭和呼吸衰竭。医生在病人出现气急、发抖等不适后,对疾病凶险估计不足,未及时行头颅CT等相关检查,存在欠缺。
专家评估分析
1.发烧咳嗽病人晚上从B医院转到A医院,A医院以无病房为由在凌晨劝其转至C医院。C医院凌晨急诊后,医生对危重程度未作判断分析,患者入院后也未作进一步的诊疗和检查,在吸氧后病情没有缓解的情况下也未采取相应措施。上午接诊医生虽医嘱住院,但由于无病房,也未行相关检查,结果患者在中午输液时突然出现病情变化。而值班医生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未向上级医生汇报,未予以高度重视,延误了抢救时间。医院存在对疾病凶险度认识不足、延误抢救等医疗过失。
2.7月12日18时当病人经抢救复苏后,生命体征平稳,但需要进一步抢救治疗,医院建议转上级医院ICU治疗和CT检查时,由于家属考虑途中风险较大而没有听从医生建议也存在欠缺。
3.患者死因分析:首先考虑是感染性呼吸衰竭,也不排除是盐酸左氧氟沙星(输液)过敏,产生药物不良反应。从B医院提供的X片分析,考虑患者是石棉肺或间质性肺。石棉肺患者一旦出现高烧,死亡率较高。
综上所述:患者死亡与C医院对疾病的凶险度认识不足、抢救不及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C医院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律师思考
病人由B医院转到A医院,再由A医院转到C医院,C医院发现病人病危后又想把病人转到A医院。最后病人没有接着转出去而是倒在了C医院。事情已经发生了,要紧的是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对病人来说,这个事件是以生命的消失为代价的,留给患者家属的是无尽的伤痛。赔偿的金钱再多也买不回失去的生命。
对C医院来讲,暴露的问题也不少:该患者在C医院死亡引发纠纷,最后专家分析C医院对患者死亡承担次要责任,C医院也接受了专家评估分析意见。不管是医务人员的原因,还是管理方面的原因,都需要从中吸取教训。
这个事件也暴露出医疗体系运转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仔细分析这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患者当晚从B医院转到A医院时已经是重症病人,但A医院没有高度重视,只是当作一般病人处理,当疾病加剧需要住院和吸氧治疗时,医方考虑的不是病情危重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而是简单地一推了之,把危重病人从上级医院推到下级医院。分级诊疗的基本原则是下级医院将不能诊治的病人上转至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将病情稳定的病人下转至下级医院。本案中的B医院转A医院、A医院转C医院的做法,表明了上级医院医生对分级诊疗的无知,同时也暴露出上级接诊医生对疾病病情及转归判断存在不足。这种无序的转诊是否违反了上下级医院的转诊制度,是值得深思的。假如A医院能对患者疾病引起高度重视,也许会积极想办法进行安置,或者向下级医院说明病情并进行交接指导,下级医院也许能避免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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