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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临时采血?

(2020-06-22 11:29:15)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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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临时采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第8条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1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_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将采集血;使用血液相分离,血站和医疗机构各司其职,但是在实践中经常紧急情况医疗机构临时需要用血,血站无法提供或许要异地转送的,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时机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在紧急情况是否进行临时采血呢?

根据《献血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订应急用血工作预案。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

所在地血站无法及时提供血液,且无法及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剂血液,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治疗;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病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遵守采血相关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医疗机构应当在采集血液后10日内将情况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由此可见,在上述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血使用,是临时采血极易导致输血感染等不良后果,所以规范中强调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开展交叉配血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的检测能力,同时该办法第19条还规定了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临时采血也应当遵循临床输血规范,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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