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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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保护性医疗措施?
保护性医疗措施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医师认为告知某些信息会对患者有害,则医师有权对患者隐瞒这些信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1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由此可见,保护性医疗措施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其中也明确规定了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医疗事故律师认为也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的保护性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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