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范新兰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范新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8,131
  • 关注人气:76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因术前检査不充分导致手术并发症,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2020-05-14 09:01:5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23/1563871525252682.jpg

因术前检査不充分导致手术并发症,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医疗机构的责任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才承担责任


术前诊断错误术前准备不充分导致手术决策错误手术效果不良或者患者死亡以及混淆不同患者弄错手术部位,都是较为常见的术前失误手术前检査的错误问题,严格意义上属于误诊漏诊等错误诊断导致的,但是因错误的诊断从而导致错误的治疗和手术,进而导致患者的损害时,错误诊疗与错误治疗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诊疗活动


在判断并发症引起患者损害时,医疗事故律师认为需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术前检查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临床诊疗护理常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二是手术并发症的出现,是否由于术前检查过失所导致的,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手术前对患者的身体状况检査不充分而采取不当手术措施,并且依据相关鉴定结论,该并发症的出现确实是由于术前准备不充分手术中采取了不当措施导致的,该并发症的发生与医疗行为(术前检查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符合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