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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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收费原则是什么
(1)鉴定收费为原则,不收费为补充的原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是应当收取费用的。这也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
但是,在医疗事故法律实践中,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又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在要求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中,提出免缴鉴定费的申请。如果经过当地卫生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以免缴鉴定费。应该说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是会更积极的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有做医疗鉴定的意向,又没有经济能力的,往往医疗机构会主动承担鉴定的相关费用。因此,广州医疗事故律师建议,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已经非常拮据,不妨主动提出免费鉴定的申请。
(2)与结果相关联原则。虽然医疗事故鉴定费的缴纳原则是,谁提出,谁先缴纳。但是,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联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申请减免鉴定费用的,并且卫生部门同意的,应当是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