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回事吗?
标签: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律师 |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01/1561969006148958.jpg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回事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对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其中,残疾赔偿金是赔偿权利人因劳动能力损失和没有生活来源而获得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是由于受害人死亡导致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消极损失而获得的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被扶养人因扶养人受到损害、丧失劳动能力而获得的赔偿。
上述三者都是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与精神抚慰金不是同一性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