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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需要交纳费用吗?

(2020-01-15 15:38:09)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01/1561954061294892.jpg

如果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需要交纳费用吗?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案件中鉴定意见的鉴定人都是必须出庭的。


一般情况下,鉴定人出庭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二是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所以,鉴定人出庭, 由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当事人,在开庭前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通知。


鉴定人员出庭费用属于诉讼费用,应由当事人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因鉴定人出庭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以及误工损失,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承担,人民法院要求出庭的,由人民法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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