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死在手术台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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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死在手术台上,该怎么办?
病人死在手术台上,很多情况医院会说是麻醉意外,那究竟是不是麻醉意外?有没有可能是麻醉过失造成的呢?患方可以从以全身麻醉中医院可能存在的过失来判断:
全身麻醉简称全麻
麻醉的给药途径有两种:一是由呼吸道吸入给药,如乙醚、氯仿等易挥发的麻醉药,可随呼吸进入体内;二是静脉内注射给药、肌肉注射给药及肛道灌注给药。全麻危险性最大,可直接由麻醉引起患者死亡。
全麻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有:
1、全麻用药量过大,麻醉过深造成不可逆性复苏。医疗纠纷律师认为在判断麻醉药物量是否过大,需要结合麻醉用药、麻醉方式、病人的体重以及麻醉的体质等综合判断。因为用药途径不同会影响麻醉药物的用量等。
2、全麻手术后患者未复苏,或复苏不完全,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窒息死亡,或造成吸入性肺炎等,是常见的过失或意外。麻醉病人需要在复苏室恢复苏醒,此时医生应当密切监视病人复苏的情况,包括血压、心率、呼吸、血氧等方面的监测。
3、静脉麻醉误入动脉内可造成肢体坏死等严重后果。这是医院最严重、最明显的医疗过失,医疗纠纷律师认为判断这个需要从损害后果方面来判断。
4、吸入性全麻药物,灼伤患者眼睛、咽喉、上呼吸道等不良后果。这些是比较明显的医疗过失,比较容易判断。
5、使用麻醉机全麻技术操作中,误接插管,麻醉机活瓣失灵,手术前未行常规检查而造成患者不良后果。这个需要结合病历以及病人的损害表象来看,医疗纠纷律师认为在实践中,机器故障引发的过失,患方很难找出证据,因为医院根本不会在病历上写,患方无从取证。
6、对于在全麻中咬伤舌头、牙齿脱落,药物过敏、出血性休克及血管栓塞危重患者,因其他疾病的猝死等,应弄清情况。除确属麻醉人员的过失外,不应将其他过失或意外归罪于麻醉人员。
中药麻醉是比较少见的一类麻醉,但也会引发医疗纠纷,医院在中药麻醉上的过失主要在用药剂量上,针刺麻醉常见的过失有以下几种:
1、选择上的疏忽及通入电脉冲电流过大,引起针颈部电解后折针,针体遗留体内。发生这样的意外,处理及时得当,不会给患者造成更大的危害,若隐瞒真相可造成严重后果。
2、针刺麻醉的适应症选择不当。在针麻病例的选择上,不加区分地施用于任何病历,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认为是麻醉过失。
3、未按无菌技术操作进针,穴位选择不当,引起术后针刺部位深部组织化脓感染,针刺进针过深,刺伤内脏、大血管、胸膜等,属针麻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