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责任,医疗产品损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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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产品责任、医疗产品损害纠纷
因医疗产品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不同于一般医疗服务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其在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免责事由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以下将具体分析。
1.医疗产品损害纠纷案件中的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就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就医疗产品损害的赔偿主体,因使用医疗产品造成损害的,患者一方可以向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
2.医疗产品损害纠纷案件中的归责原则
医疗产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对于产品质量纠纷,我国采取的无过错责任。所谓“无过错责任”是指依据法律的特殊规定,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其都需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中,行为人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是实施了相关行为,二
3、医疗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那么,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呢?包括医疗产品在内的产品质量纠纷,都是适用“谁主张、
4.医疗产品损害纠纷案件中的免责事由
在《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及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中均未直接规定“免责事由”,但《产品质量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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