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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桔梗片药物使用不当,构成医疗事故吗】
患者,女,62岁。因“咳嗽1周,加重2天”到某市三甲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体检:神清、精神差、口唇发绀、双肺呼吸音稍粗、未闻及明显干湿啰音、心律快、律齐、双下肢不肿。处理:左氧氟沙星4mg;急诊留观;明日住院治疗,另予复方桔梗片1片。当天下午12点因呼吸、心跳停止半小时再次到该医院急诊科就诊。体检:双瞳孔4.2mm,呼吸、心跳停止,双唇紫,腹部胀隆,气管内液体多。处理:心肺复苏。肾上腺素lmg;阿托品0.
5mg静推。
死亡诊断:呼吸循环衰竭,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 COPD,肺部感染。
患方观点:
患者的死亡与服用复方桔梗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关于药品管理规定,复方桔梗片属于麻醉药品。
医方观点:
复方桔梗片有镇咳、祛痰作用,用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等。禁忌证为严重肝功能不全、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婴儿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死者生前无上述禁忌证,持续刺激性咳嗽1周,
“肺心病”诊断的前提为肺动脉收缩压升高,同时心电图表现为电轴右偏、右心肥厚等症状,故患者生前不具备诊断“肺源性心脏病” 的条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下列过失行为:
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记录时间未记录到时、分,并且缺少疾病诊断),缺少相关辅助检查(如胸片、血常规、血气分析、心电图)。
急诊留观未执行到位。
开具复方桔梗片前未详细询问病史。
复方桔梗片含有吗啡,对呼吸中枢有抑制作用。该患者存在慢性阻塞性肺病合并呼吸衰竭,使用复方桔梗片与患者的疾病加重有一定的关系。
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发生的意外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鉴定结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专业解读】
本例系老年患者,接诊医生未按诊疗规范进行接诊,未进行相关辅助检查,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且缺少疾病诊断。
复方桔梗片属于麻醉药品,接诊医生开具复方桔梗片前未详细询问病史。
急诊留观,没有巡视。
提高对病历书写规范的认识,病历书写是诊疗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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