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十一个赔偿项目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赔偿项目众多,医疗纠纷律师总结了十一个赔偿项目
一、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二、住宿费
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予赔偿。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一天的伙食补助标准
四、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成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的,或伤残等级较轻,但对实际的执业能力造成较大影响的,可适当调整。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史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平均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义务人的,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九、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项、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十问题的解释》以确定。
十一项: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指出
通常指近亲属参加丧事的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医疗纠纷律师点评】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容易遗漏,医疗事故律师建议患方在确定诉求时参照本文,逐一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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