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
(2023-08-14 09:16:22)“问责”
众所周知,自从全面推行“问责”制度以来,公职人员不仅提升了敬业精神,而且增强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还树立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有力有效预防了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啥。
“问责”制度,虽说是一项有助于警示教育和激励全体公职人员,加强学习和修身养性,不断提高和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圆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很好的制度,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一旦发生公共安全事件的话,各级组织往往为了“问责”而“问责”的缘故,“问责”制度,也是一项让无辜的人,无可奈何,忍气吞声,含冤承担责任的制度,还是一项公职人员为了规避“问责”,不得不采取“一刀切”监管措施,层层加码加强监管,加重群众负担的制度,是不争的事实啥。
想当年,在下就是因为受到突然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牵连,被“问责”,受过行政处分的。当年被“问责”,受到行政处分时,虽然一百个心不甘情不愿,但为了顾全大局,为了告慰遇难者,为了安慰遇难者家属,为了给老百姓有一个交待,为了减轻上级领导的责任,在下只能无可奈何,忍气吞声,含冤承担了责任,留下了终身遗憾啥。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下自认为,作为公职人员,每时每刻都要有风险意识是必须的。因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即使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也能摊上防不胜防,突如其来的公共安全事件,意想不到的被“问责”,受到行政处分的。这并不是我们的无能,也不是我们没有尽职尽责,更不是我们没有风险意识,而是命运使然,我们只能正确对待,坦然面对,“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勇往直前,永不言败,继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圆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再立新功是上上之策呀!
在下,曾经虽然被“问责”,受过行政处分,但这一生问心无愧的,只不过留下了终身遗憾而已。在下,在日常工作中,既没有失职,也没有渎职,更没有玩忽职守,只是“命该如此,难逃一劫”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