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送礼和收礼”
(2023-01-19 09:53:39)【杂谈】“送礼和收礼”
众所周知,按照传统习俗每当过节前的人情往来,无论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都将忙得不亦乐乎。所以每当过节前党和国家都要搞一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发布落马贪官被惩处的新闻和播放反腐专题片,震慑那些潜在的送礼人(行贿人)和收礼人(受贿人)。
听说,节前的人情往来,该送的礼,还要送,能收的礼,还在收。只不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心照不宣而已。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据有关资料介绍:党的十八大以后(自2012年11月8日至2017年8月),14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党的十九大以后(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0年9月),58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党的二十大以来(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9日),7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近期收看了《永远吹冲锋号》反腐专题片:第一集《第二个答案》;第二集《政治监督》;第三集《铁规矩硬杠杠》;第四集《永远在路上》。深受教育、倍感振奋、倍受鼓舞,看到了江山社稷,长治久安,圆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愿景。
自从打响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来,虽然经常听得到、看得到收礼人(受贿人)被惩处的消息,却听不到、看不到送礼人(行贿人)被惩处的消息。这是为什么呢?难道说,送礼人(行贿人)不被惩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吗?
如果我们阅读一些被惩处的收礼人(受贿人)的忏悔书的话,将不难发现,大多数收礼人(受贿人)——国家公职人员是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为送礼人(行贿人)——行政相对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之后,被送礼人(行贿人)的花言巧语打动,于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开始收礼(受贿),当品尝到收礼(受贿)甜头时,一发不可收拾,竟然收礼收到(受贿受到)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收礼人(受贿人)贪得无厌,不满足于收礼(受贿)时,将蜕变成索贿人“不吃、不喝、不拿、不玩儿、不办事”。当恶贯满盈时,将遭报应,被惩处的。这就足以证明,是行政相对人——送礼人(行贿人)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收礼(受贿)的事实啥。也就是说,送礼人(行贿人)是受贿罪的始作俑者,应当被惩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将有助于警示教育并震慑那些潜在的送礼人(行贿人),不敢送礼(不敢贿赂)、不能送礼(不能贿赂)、不想送礼(不想贿赂)的不可或缺的至关重要的保障措施是毋庸置疑的。
综上所述,有关部门应当审时度势,居安思危,尽早尽快颁布实施能够严厉惩处送礼人(行贿人)的法律法规规章等,震慑那些潜在的送礼人(行贿人),不敢送礼(不敢贿赂)、不能送礼(不能贿赂)、不想送礼(不想贿赂)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永葆江山社稷,长治久安,圆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不可或缺的至关重要的保障措施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