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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公共场所可设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

(2008-04-05 13:36:00)
标签:

杂谈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5月1日开始实施。法规规定以下三大公共场所可以设立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一、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室。

 

宾馆、旅店、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食宿休息场所的经营场所,应该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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