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5月1日开始实施。法规规定以下三大公共场所可以设立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一、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室。
宾馆、旅店、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食宿休息场所的经营场所,应该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
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前一篇:北京市十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后一篇:肺癌特需门诊时间改在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