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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更名为国家烟草监督管理局

(2007-10-05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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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在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减少烟草供应、需求和危害———加快《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步伐研讨会”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数字表明,中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三年半以来,中国卷烟的生产量和销售量都增长了近20%,而主管中国烟草生产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局长与公司总经理相互兼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亦政亦商。而且中国政府尚没有建立全国性的控烟立法,也没有法规明确禁止层出不穷的间接烟草广告。

与会专家呼吁,中国迫切需要建立全国性的统一完整的控烟法律法规。应该明确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餐厅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尽快成立中国政府层面的全国控烟机构,尽快取消政府对低价卷烟的价格补贴,逐步实现烟草生产零增长。

同时,方积乾、朱宗涵、王天佑、郑法雷等近十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成立国家烟草监督管理局,以替代目前的只顾烟草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切实履行国家的控烟职责;建议将中国烟草总公司从现有的政府机构脱离;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未来5至10年的控制烟草规划。

附:中国烟草行业概况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国家烟草专卖体制。全国烟草行业现有包括深圳、大连在内的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6家工业公司,57家卷烟工业企业,1000多家商业企业,以及烟叶、卷烟销售、烟机、物资、进出口等全国性专业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全行业职工51万人。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体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科技进步,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2-2004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15778亿元,为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满足市场消费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两年来,中国烟草行业紧紧围绕“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行业内部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狠抓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加强经济运行调控,促进了行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了全行业的平稳发展。2004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超过2100亿元,比上年增加450亿元;其中实现工商税金1414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摘自国家烟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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