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随笔】浓情金黄忆青涩

(2010-12-30 01:28:04)
标签:

人生色彩

金黄

青涩

分类: 散文随笔

                浓情金黄忆青涩

http://s6/middle/69a4a24ft988fea5d1a75&690



                     

                                                         文/空谷幽兰

 

 

       柏拉图说:思维是灵魂的自我谈话。

 

 

   无数个失眠的夜,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努力从黑暗里给自己找一个重新思考的点。

 

 

   一位哲人说过这样的话:人的一生是找寻的过程,必须找到四个人:自己,你最爱的人,最爱你的人,和共度一生的人。细细想来,的确如此,你曾经最爱的人或许不是最爱你的人,更不是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假如这三个人是同一个人,那么,迷失自我也在所不惜,因为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到现在也没弄清楚和我同床共枕的、把我从女孩变成女人的男人,是否是我的真爱!曾经有过的挣脱封建婚姻束缚的意识,刚刚萌芽就被父母扼杀在摇篮里了。从一而终的女人是好女人!当然包括我在内。佛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会在不知觉中转化为亲情的,你会慢慢的将她看作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份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出生开始上天就为你安排好的,所以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不要讲任何条件的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我不得不相信:爱情是一种宿命。爱一个人是一种努力追求、进取的过程;被爱,却是在碌碌无为的享受。但假如你接受了他的爱,而这个爱你的人感觉这就是他人生最大的幸福,那么,久而久之你就会被感动,就会感到幸福,因为幸福只是一种感觉!

 

         尽管他会为了情人节的玫瑰花涨价只舍得给我买一支,尽管买回来还心疼不已的说,花贩子就是骗人,明明是小月季偏偏说是玫瑰花,还不如买二斤肉吃了呢!但无论怎样抱怨,我都知道他是爱我的!每每对镜自怜,对身边的他感叹青春不复,他总会很认真的端详着我的脸好大一会儿,很正经的说,我老婆不老啊,多漂亮!我沾沾自喜,投眼望去,仿佛皱纹已不翼而飞,对镜莞尔,女人美丽的自信是靠男人夸出来的,这话很正确.

 

         一位朋友说40岁女人的情感色彩是四季里的秋,收获的是耀眼甚至虚荣,高贵沉静的金黄。而我,却总感觉年少的那抹青春颜色,总是历历在目,甚至刻骨铭心

 

 

   很小的时候,我认为男孩与女孩没有区别,因此,门前那棵大槐树,我的哥哥和弟弟都没有我爬得快!

 

 

   长大一点的时候妈妈非得叫我圆了她留长发的梦想,结果,我在11岁那年乘着天津大妈来的时候,咔嚓一剪子剪掉了我的辫子,因为,家里有客人,妈妈不便发作,我的短发梦想终于得以实现,只是,妈妈收拾我的那堆发辫时,脸色很难看。如今每每训斥女儿,好好学习啊!你得给妈妈圆了上大学这个梦!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的就是当年妈妈手里的那团乌黑发髻和她眼里的那汪泪

 

 

   一次中学生文艺汇演后,我终于知道我是女生了。那次演出的间歇我们一窝蜂似得抢着去喝水,水杯少,人多,我干吞了几下口水打算放弃,一只水杯捧到我的面前,我疑惑而害羞的没有伸手接过,他说,喝吧,你是女生

 

 

   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每个早晨7点49分,那个男孩都会按时拐过学校的墙角和我相遇。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黝黑的皮肤,我的心里深深的印上了他的影子。每个大课间我都低头打量自己是否衣衫得体,不厌其烦地问同桌,我的脸上有没有被墨水弄花?然后,飞奔到操场,去出那个原本一点也不喜欢的课间操,为的就是看到他,也让他看到我

 

 

   我装作漫不经心的从同桌口里打听到他的姓,还有名字里的一个字,之后他的这个不完整的名字就默默的在我的课本里,书桌上,手心里,不知道要写上多少次,默念过多少遍!记得放寒假,因为见不到他,我茶饭不思的终于被感冒病毒侵袭,挂了好几天的点滴。我们的那个时代,男生女生几乎不交流,偶尔有传个纸条的便被公认为是极其无耻的行为,所以,单相思一下就把学习成绩优异的我拖到了差等生,但我不后悔!他辍学了,无论父母、老师同学如何规劝,我死活也不再愿意去那个没有了他的学校。一直到毕业,我也不知道他全名叫啥,但我知道今生不会忘掉他

 

 

   后来听说,他居然娶了我们村的比我大几岁的一个孙姓的姐姐,我几乎崩溃了好些日子,强颜欢笑的失魂落魄了好久,所幸的是有琼瑶,金庸,红楼梦为伴,古文版的《聊斋志异》我都翻烂了,天真的希望自己变成婴宁,变成小翠去把他抢回自己身边!数年来,我们再没有见过面,那片青春的叶子早已被岁月反复漂染,从新绿葱郁,到枯黄飘零化作春泥的几十度轮回了,我很感激那段花季的情感朦胧,那是一段所有少女都做过的梦!那是一段永远值得珍藏于心,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味道,清纯,酸涩,回味无穷

 

 

   40岁的女人的青涩尽管早已经被金黄覆盖,甚者淡化,尽管已拥有如沙沉淀般的恬静,稳重,甚至世故,但青涩却是组成金黄必不可少的岁月重笔,骨子里的浪漫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消失,相反随之更加成熟、更加自信!而文字就是一只饱含生活颜料的神笔,它把我的青涩的梦涂鸦成五光十色,多姿多彩!甚至已经变得伸手可及!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梦寐以求的永恒的情人—文字!它会倾听我所有的心语,宽恕我所有的罪恶,释怀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有了它。我可以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我可以感受世间人情冷暖的悲凉;我可以蘸满浓浓的亲情;我可以挥洒淡淡的忧伤;我可以捧一杯温温的茶,听一段悦耳的音乐,闭目,靠在它温馨的胸前,笔尖梳理凌乱的思绪,给每一段情愫都涂透记忆的颜色,用浓浓的金黄感叹青涩,坐在它青藤般软柔的语言的摇椅里,浪漫的优雅的老去。。。。。

 


http://s7/middle/69a4a24ft75a7fe0712b6&690

 

 



浓情金黄叹青涩

 

 

    四十岁女人的情感色彩是四季里的秋,收获的是耀眼甚至虚荣,高贵沉静的金黄。而我,却总感觉年少的那抹青春颜色,总是历历在目,甚至刻骨铭心。

    很小的时候,我认为男孩与女孩没有区别,因此,门前那棵大槐树,我的哥哥和弟弟都没有我爬得快!


    长大一点的时候,妈妈执意要我圆了她留长发的梦想,于是,11岁那年,天津大妈来到我家,咔嚓一下剪掉了我的辫子,我顿时浑身轻松、神采飞扬。家里有客人,妈妈不便发作,我的短发梦想终于实现,只是,妈妈收拾我的那堆发辫时,脸色很难看。现在每当我教训女儿,好好学习啊!你要给妈妈圆了上大学这个梦!我的眼前不由浮现出当年妈妈手里的那团乌发以及她眼里的那汪泪水。

    一次中学文艺汇演后,我终于知道我是女生了。那次演出的间歇我们一窝蜂似地抢着去喝水,水杯少,人多,我干吞了几下口水打算放弃。转身之间,一只水杯满怀温馨地捧到我的面前,我疑惑而害羞,没有伸手去接,一个浑厚的男音飘来,喝吧,你是女生!

    以后的每天早晨七点四十九分,那个男孩都会准时在校园的墙角和我不期而遇。他,高高的鼻梁,大大的眼睛,黝黑的皮肤,我的心里深深地烙上了他的影子。每个课间操时间,我都会低头,看看自己是否衣衫得体,还经常悄悄问同桌,我的脸上有没有被墨水弄花?然后,确认自己干净利落,就一路飞奔到操场,去做本不喜欢的课间操,只为能够看到他,也让他能够看到我!

    我装作漫不经心地从同桌嘴里打听到他的姓,名字里的一个字,于是,这个不完整的名字就默默地在我的课本里、书桌上、手心里停留,每一个朝起日落,不知道要写上多少次,默念多少遍!

    清楚地记得那个寒假,因为见不到他,我茶饭不思,终于感冒,挂了好几天的点滴。那个时代,男生女生几乎不交流,偶尔有传个纸条的便被公认为是极其无耻的行为,单相思的煎熬一下就把成绩优异的我拖成了差等生,但我一点不后悔!不料,他辍学了,无论父母、老师同学如何苦口婆心,我死活再也不愿意去那个没有他的学校。一直到毕业,我也不知道他全名,但我心里,却再也不会把他忘记。

    后来听说,他娶了我们村比我大几岁的孙姓姐姐,我几乎崩溃了,强颜欢笑、失魂落魄了好久。那时,我翻烂了古文版的《聊斋志异》,天真地希望自己变成婴宁,变成小翠去把他抢回自己身边!

    数年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那片青春的叶子早已被岁月反复漂染,从新绿葱郁,到枯黄飘零,渐渐化作了春泥的几十度轮回。但我很感激,感激属于我的那段花季的朦胧,那是一段所有少女都做过的梦!那是一段永远值得珍藏于心,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味道,清纯,酸涩,回味无穷!

    40岁的女人,曾经的青涩尽管早已被金黄覆盖,尽管已拥有如沙沉淀般的恬静、稳重,甚至世故,但青涩却是组成金黄必不可少的岁月重笔,骨子里的浪漫不但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反而更加成熟、更加自信!

    如今,我不再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轻轻捧起一杯浓郁的茶,慢慢沉入悦耳的音乐,闭目,靠在文字温馨的胸前,笔尖梳理凌乱的思绪,把这一丝情愫涂透记忆的颜色,用浓浓的金黄感叹那一抹青涩,坐在青藤般软柔的岁月里,浪漫地、优雅地老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