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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手

(2010-01-17 05:31:41)
标签:

杂谈

分类: fashion时尚
一直不喜欢做指甲,之前女员工过分漂亮的指甲还被我批为不够专业。至今仍觉得过长的指甲与职业女性形象不符。我一直把指甲剪得短短的,只涂白色和透明的自然色甲油。然后某次男友提议说黑色的指甲很酷,于是试过后开始涂各种各样不同的颜色,配合着服饰,不亦乐乎。
 
晓艺婚礼,第一次在她的美甲师的建议下尝试了法式甲。不脱色,不怕划伤,比一般指甲油省心的多,以前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么多收入并不高的女孩愿意花几百元一次去做这些法式,水晶之类的指甲,还觉得自己真的特别省钱,不需要太多的化妆品,美容美甲方面要特别的简单不讲究。结果一试之下才知道,满街的美甲店生意兴隆的理由。的确,这么一个月来,看自己的手顺眼多了。一直缺乏护理的手指在漂亮的法式甲的妆点下显得修长而优雅。自然而然的,为了不辜负漂亮的指甲,你会时常拿起护手霜。多年都没养成护手的习惯,最近做起来倒也自然而然了。
 
爱美,果然是很费时费心费力的事。难怪女强人们大多男人婆似的。做个精致的女人意味着每天要多花许多时间去修修护护涂涂抹抹,还得时刻分心去关照类似妆面是否整洁之类的问题。每天光是照镜子都不知道花费了多少时光。就单说,之从我开始在意这手以来,每天起码多花了半小时来洗洗抹抹。之前是不管的,只有很亲密的朋友才知道,我其实是连卸妆都懒得的人,所以的保养都一瓶搞定,涂脸涂手涂眼睛早上晚上,会买很多,但涂起来的的时候会很不耐烦,就以顺便一瓶有滋润效果就好。
 
手就更是洗干净就好。连涂都省了,所以一直又干又皱。也无所谓。
现在想来,倒是好了,省了不少事。以前的我,要么不干要么入迷般,废寝忘食。小时候织毛衣在没织好前什么也不想做,就一心想一口气织好。看小说或韩剧的时候也如此,写企划案的时候也如此,我做事有多时候是临时起意,然后趁着有感觉的时候,一口气完成了也就完成了,往往都是佳作。若是中断了,又不知道什么我才会再有兴致捡起来继续。所以,小时候,看奶奶织毛衣,织织停停,一会去做个饭一会去做个别的,我就老提她急,老想着接过来替她织。哈哈。
 
慢慢的摸清了自己的性格。我很适合做富挑战性的高密集的有创意成效可以很快彰显的工作。但不适应每天周而复始成效进展很慢的那种。所以,我画画画得很好,英语却读得很差。哈哈。化妆很在行,保养却很没耐心。就好比这护手。一旦发现这法式甲可以一个月都不去护理依然漂亮,我就喜欢上了。哈哈。看来得从习惯每日护手,每日背几个单词,这些润物细无声的细节里慢慢调整自己急吼吼的坏习惯。
 
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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