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语言学批判(14)

(2011-03-11 10:18:19)
标签:

言语行为

塞尔

命题

杂谈

分类: 语言探索

 

            语言学批判(14)

 

2.2.3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2.2.3.1 言语行为的重新分类

 塞尔继承和批判了奥斯汀的日常语言分析理论和方法,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认为,任何句子都包含命题显示项(proposition indicating device)和功能显示项(function indicating device)两部分。施为行为或说话用意就是句子意义的功能。不同的话语可用来表达相同的命题,但可具有不同的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实际上字面意义和言外之力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塞尔提出,必须区分施为行为和某一施为行为的命题内容,以便对命题内容和施为行为分别加以分析(Searle 1965/1991)。基于此,塞尔把一句话语分析成同时实施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act)、施为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成事行为(perlocutinary act)(Searle 1969: 23-25)。可以说,塞尔的这一划分比奥斯汀要全面,更接近语言的本质。

奥斯汀虽然对言语行为的施为行为做出了分类,但没有提出分类的标准和原则。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无限的,但可以确定有限的范畴。为此,他指出了施为行为在12各方面的区别。其中4个主要方面是:施为旨意(illocutionary point)、词语与世界的适切方向(the direction of fit between words and the world)、表达的心理状态(the psychological state expressed)和命题内容(propostional content)。确定言语行为种类的前提是首先区分话语的命题内容和施为旨意。任何施为行为都包含这两个部分。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不同类型的施为行为之间的差别,并以此为基础确立言语行为分类的标准。他经过合并、提取,共确立了四条标准:预备条件(preparatory condition),即实施某种以言行事行为的各种前提,如能力、可能性等;真诚条件(sincerity condition),即有真诚实施某种行事行为的心理愿望;命题内容条件(propositional content condition),即某种行事行为所体现的语义内容,如承诺行为就是发话人承诺了发话人将来要做出某种行动;基本条件(essential condition),即以言行事行为在施为上的含义,如指令行为基本上是发话人企图要受话人去做某种行动。

塞尔(Searle 1976)正是从确立施为行为的分类标准出发,对施为行为进行了重新分类。通过对言语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塞尔把施为性言语行为分成五类,即断言类(assertives)或表述类(representa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ives)、表情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分述如下:

1)断言类:一般对话语表达的命题内容作出或真或假的判断。英语中常用来执行此类施为意图的动词有assertclaimaffirmstatedenyinformnotifyremind等。

2)指令类:是指说话人对听话人作出的某种命令、指使、吩咐等使役性行为。英语中常用来执行此类施为意图的动词有adviseaskbeseechcommanddemandorderrequesttellurge等。

3)承诺类:是指说话人对将来某个行为做出承诺的行为。英语中常用来执行此类施为意图的动词有commitconsentguaranteeofferpledgepromiserefusethreaten等。

4)表情类:是指说话人在表达特定命题内容的同时还表达某种心态的行为。英语中常用来执行此类施为意图的动词有apologizeboastcongratulatedeploreregretthankwelcome等。

5)宣告类:是指说话人通过话语直接改变事物状况或条件的行为。英语中常用来执行此类施为意图的动词有appointblesschristendeclarenamenominateresign等。

 

2.2.3.2 间接言语行为

 

在言语行为的分类过程中,塞尔有了一个很重要的发现:这就是间接言语行为。塞尔发现有些言语行为无法归入上述五类言语行为。例如在朋友聚餐时,PeterMary 说:

15Could you pass the sugar

在上述语境中,句子要表达的意思不能只按字面的意义去理解,也不能根据句子形式认为话语的施为用意是“询问”Mary的能力。实际上这句话的施为用意是“请求”,而“请求”的言语行为是间接地通过“询问”这一言语行为来完成的。因此,“请求”这一言语行为就叫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这样,这一句话就可以表达两层含义:“询问”和“请求”。塞尔把“请求”这一言语行为叫做“首要的以言行事行为”(primary illocutionary act),把“询问”这一言语行为叫做“次要的以言行事行为”(secondary illocutionary act)。

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目的在于想要说明和解释这么两个问题:

1)从说话人的角度来看,说话人在说出一句话表示一定意思的同时怎么又表示另外的意思?

2)从听话人的角度来看,听话人在听到这样的话语之后又是如何理解到说话人要表达的另外那层意思的?

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之所以能传达出多于或有别于话语字面意义的含义,他所依靠的是他和听话人之间的共有知识,其中包括语言和非语言信息,以及听话人所具有的一般的分析和推理能力。在塞尔看来,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两类: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是说,通过社会或文化的规约,某些言语行为已经固化为另一种言语行为,某些语言结构上的特征可以帮助人们判断这一类间接言语行为,如由于礼貌规约,人们在语境之中自然会忽视某些话语的字面意义“询问”,而直接把它们理解为“请求”。

间接言语行为的实施涉及到很多因素,如说话人的意愿,听话人做某事的能力和愿望,等等。发话人可以通过询问或是陈述准备条件、真诚条件、命题内容条件和基本条件等而间接实施一个以言行事行为。例如,要实施“请求”这个言语行为时,说话人可以通过询问或陈述以上关于听话人能力的四种条件来实施间接请求或指令:

1)预备条件:

a. Can you reach the salt?

b. Can you pass the salt?

c. Have you got change for dollar?

d. Could you be little more quiet. 

2)命题内容条件:

a. Ibe very much obliged if you could pay me the money back soon.

b. should appreciate it if you could do it for me.

3)真诚条件:

a. Will you quit making the awful racket?

b. Wonyou stop making that noise soon?

c. Would you kindly get off my foot

   4)基本条件:

a. Would it be too much trouble) for you to pay me the money next Wednesday?

b. Why not stop here?

c. You ought to be more polite to your mother.

    塞尔对语言的认识逐渐从形式过渡到语境,这便涉及了另一类间接言语行为,其特点是:听话人无法从语言形式本身推断说话人想要表达的意义,话语的意义只能借助语境才能确定。例如:

   16A: Would you like to have some coffee

B: Coffee would make me awake.

   17A: Do you want to play tennis?

B: have headache.

在上述例句中,B的话语暗隐含义无法从其字面意义中直接得出,话语的语言形式本身也无特别明显的特征,听话人只能结合语境,通过推理才能确定话语的真正含义。

塞尔(Searle 1975)对间接言语行为提出了一个推理过程,共分十个步骤。结合上例,我们可将A如何从B的话语中推导出“拒绝”这一意义的推理过程:

第一步:A询问BB作出“陈述”,说他头疼。(会话内容)

第二步:A设想B在会话中是愿意与他合作的,因此A设想B的话语是关联的。(会话合作原则)

第三步:如果B的回答是相关的,这一回答要么是“接受”,“拒绝”,“另行建议”,或者是“进一步讨论”。

第四步:但是B的话语在字面上并不属于上述其中任何一个回答,因此,B的话语并不是一个相关的回答。(从第一步和第三步推导而出)

第五步:因此,B要表达的意义可能比话语字面意义多。现假定B的话语是相关的,那么他话语所传达的首要施为用意应该与话语的字面意义不同。(从第二步和第四步推导而出)

第六步:A知道,头疼会感到不舒服,在此情况下,人们一般会休息;A也知道打网球与休息相冲突。(世界知识)

第七步:因此,B不可能既打网球又得到休息。(从第六步推导而出)

第八步:接受建议或做出其他承诺的预备条件是,有能力实施符合命题内容条件的行为。(言语行为理论)

第九步:因此,A知道B说这句话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接受A的提议。(从第一、七、八步推导而出)

第十步:因此,B话语的首要施为用意可能是拒绝建议。(从第五、九步推导而出)

上述推理过程既适用于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也是用于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从以上十个步骤来看,意义的推导过程就是通过语境和话语的关联度来确定某一语言形式可能传达的意义。可见,塞尔在对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解过程做出描述时已经注意到世界知识或背景信息对间接言语产生和理解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事实上,也就是非语言因素对语言的运作所起的作用。塞尔本人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所增加的不是任何附加的或不同的句子意义,而是附加的说话人的意义”(Searle 197942)。

我们看到在语言手段和交际意图之间有着一定的距离,体现在语言上便是语言的弹性空间。

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价值可以归纳为两点:

1)揭示了句子结构和句子的施为用意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一定的句子结构并不表达相应的施为用意,反之,一定的施为用意也不由固定的句子结构来表达。

2)揭示了人类的交际过程并不是编码和解码的过程,更不是动物交际的信号识别,而是通过语境和话语的关联性进行推导的。

虽然塞尔揭示了人类语言和人类交际的一些特征,但这样的切分毕竟只是权宜之计。应该说,语言只有应用——只体现为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张力,而无所谓直接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等等。吉布斯(Gibbs 1989)和虞斯(Yus 1999)认为,话语,如“Can you open the window?”这句话,并不存在所谓字面意义和施为用意这一区分,人们有时将它理解为“询问”,有时有理解为“请求”,一切由语境来决定。此外,塞尔所分析的语料还不够充分,所以结论难免以偏概全,比如塞尔认为人们使用间接请求和间接指令的目的是出于礼貌上的考虑,这只是基于个别话语的考察而提取出来的,并不具有普遍的解释力。比如,当大人对顽皮的孩子发出以下请求或指令,可能是很不礼貌的。

18Do you mind closing the window

19May have your attention please

托马斯(Thomas 1995)对间接言语行为的使用原因,除承认礼貌因素以外,还有过以下补充:

1)增加话语的趣味性,使其更加生动;或通过违反话语的某些准则(如违反量的准则)来降低话语的趣味性或转移兴趣。

2)增加话语的信息力度,增加其效度或影响。受话者要理解话语所传达的信息或意蕴就需付出一定的努力,如理解玩笑、反语等。

3)当两个或多个目标相抵触时,说话者常会使用间接性言语行为。

托马斯认为礼貌或面子比以上三种原因更重要。即便如此,这种概括还是不全面的。我们不难发现,有些间接言语行为是为了威胁,有的间接言语行为是为了骂人。应该说,间接言语行为绝不是为了几个目的。这样分类就限定了语言的功能。实际上,语言的功能是开放性的、具有无限潜力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