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大地(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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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虽然在东北搞了一个伪满洲国出来,但外面有李顿调查团找麻烦,里面有东北义勇军一波一波地翻江倒海,关东军的日子那是相当难过,急需上海这边调兵过去支援。
也就是说,至少政客们(包括那个以强硬出名的松冈洋右)已经都清楚,日本在上海再也玩不起了。
犬养首相年纪一把大,所幸脑子还不算太糊涂,知道事情闹大了对自己没好处,因此认为不能听那些狂热分子瞎嚷嚷。他的女婿、外相芳泽跟他意见一致。这位兄弟虽然能力不咋的,却也正因为不是强人,所以不太敢惹事。他按照老丈人的吩咐,给重光葵发指令,要求后者其它的先不要管,想办法尽快结束上海停战谈判要紧。
在识大体、顾大局这方面,日本政客的表现要比军人强多了。断了一条腿的重光葵就很有觉悟,知道与“满洲的前途问题”相比,“上海事件”的确不能再拖下去了,需要“适可而止”,否则,“势将为国家前途招致不可挽回的灾难”。
真正对上海停战谈判起到推动作用的,实际上还是国联。具体一点,就是“十九国委员会”。
有颜惠庆在国联周旋,“十九国委员会”当然是有意无意帮着中国人说话的。他们针对上海时局,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方案虽然也没有明确日军完成撤退的时限,但规定这个时限可由上海停战共同委员会决定,“如遇一方要求时,有权宣布日军合理完成撤退之时机”,而委员会在做决定时,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个方案其实是很有些门道在里面的。
上海停战共同委员会是由中日和英美法意等国共同组成的。所谓“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说只要大多数国家都同意了,日本就算不同意也没用。
“如遇一方要求”,没说是哪一方,中国可以,日本也可以。最重要的是“有权”和“合理”那两个词。中国要求3个月撤军,委员会说合理就合理。日本要求6个月撤军,委员会说不合理就不合理。
也就是说,日军撤兵期限的决定权,其实在第三国手上。
中国外交部看到这个草案后,马上就同意了。
日本人也不是傻子,他们也看出了其中的玄妙。外相芳泽专门给国联发了个电,声明坚决反对这个决议草案。
眼见日本不上套,英国人又跑来协调。
英国人虽然不读《论语》,中庸的思想倒是被他们吃透了。这回他们又提出了一个折中办法。
你不是对决议草案有意见吗,那我给你拿掉一条,修改一条。
拿掉的这条是“少数服从多数”。修改的是日本撤军期限,明确为在“最短期内行之”,也就是虽然不规定你什么时候走,但越快越好。
这就算是给日本人留了面子。
中国同意了,日本也同意了。成交。
于是,折中案被上报“十九国委员会”,后者以此为基础,拟定了上海停战和撤军的决议草案。
4月30日,国联大会对“十九国委员会”提出的草案进行表决。除日本弃权外,其他各国都投了赞成票。
国联大会不是理事会,没有什么要全体通过的规矩。弃权的就等于没来,因此结果是一致通过。
这就是国联“四月决议”。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5月5日,双方代表在《淞沪停战协定》上正式签字。至此,上海战事和相关谈判全部结束。
在这场大会战中,包括19路军和第5军在内,中国军队共计伤亡13000余人,日方公布自己的伤亡数字为3000余人。
我发现,在很多历史著作中(甚至包括一些比较权威客观的论著),一个是战役本身,一个是谈判结果,其评价竟然常常是冰火两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