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2012年25期】
(2012-06-21 13: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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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政民零距离 |
【城市话题】
【事件回顾】6月9日下午5时左右,市民窦小姐陪家人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看完病欲离开时目睹这样一幕:一辆出租车打着双闪驶入医院,车里下来一名中年女子怀抱着一个满脸是血的孩子,出租车司机没要车费让她赶紧先去抢救孩子。随后窦小姐坐上了这辆出租车,得知为了尽快送孩子来医院,司机一路闯了三个红灯,估计罚款就要几百元,可司机却说:“算了,几百元救孩子一条命,值了!”此事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呼吁:对这样勇于救人的好司机,应该免于处罚。
【网友热议】北方论坛网友“bfwmimi”认为不该罚,反而应重奖,同时祝愿好心司机师傅路路平安。网友“wanghuijune”也说,规定还是要遵守,但是大家都忘了应该对这个师傅要嘉奖,几百元换条弱小的生命,太值了。网友“皇马黄麻”则担心不处罚所引起的后果,他认为这件事如果处罚,人们肯定不能接受,但是从长远来看,严格遵守规则,不法外施恩是好事。如果开了先河,恐怕会有更多人游离于规则之外,滋生腐败和不透明。同样,网友“e990218”也认为闯红灯可能会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心是好心,事不能这么做,为了一个人的生命却给其他人造成威胁,出租车司机一旦出了事故给自己和对方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他认为应该罚,但应该由患者家属出。
【各方声音】天津市客管办宣传科科长杨建国认为,像李立春这样的好司机在全市出租行业中还有很多,《上北方网找优秀的士》中的近400位司机就是其中的代表。对于李立春此次遭遇的事件,市客管部门一是要在出租行业内树立标杆形象,号召全行业的驾驶员向他学习,弘扬这种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正气之风;二是在各种证据充分的条件下,呼吁交管部门对司机免于处罚。据杨建国介绍,这种免于处罚的做法在之前是有先例的。因此这次只要被救患儿家属、医院等各方均能证明李立春是出于救人的目的才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所带来的处罚将可能被免除。
《上北方网找优秀的士》栏目优秀司机姜文升表示,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事,也会这样做。虽然这样做违反了交通规则,也可能造成危险,但是在情急之下,救人要紧。另外姜文升认为交管部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李立春这样的行为就不能被罚,相反这种行为非常令人感动,值得学习。如果处罚,可能会打击司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
优秀司机侯鹏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分两方面来看,第一,李立春确实违反了交通规则,这个问题应该依法处理,不能法外徇私搞特殊化;第二,李立春的事迹令人感动,在这方面,客运管理部门应该注意引导,号召大家学习这种视乘客如亲人的精神。同时给予李立春奖励,以此弥补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而遭到的处罚;第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断完善,让大家做好事不再有顾虑,不能让好人得不到好报。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认为,法律无外乎人情,它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在法律面前的哥接受罚款是应该的,但是不接受罚款也有情可原的。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尽快查到这位好心司机的真实身份并联系他所在公司,找到被救伤者家属为其作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判断该司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和救助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消除他的违法行为信息。
【网民智囊团声音】《政民零距离》“网民智囊团”成员陈永涛对此事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不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道德的规范,无外乎是为了维系社会的整体稳定,给全体社会成员一个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的环境,因此,法律、道德不应该是抵触的,恰恰相反,它们是相互辅助、相互支撑的统一体。听到这位的哥闯红灯救人的事情,让我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感到无比的清凉和舒爽。在这件事情上,如何能将法律与道德统一起来,既鼓励见义勇为,又维护法律的尊严,已成当务之急。我的观点是建立“非应急车辆”闯红灯报备制度,即通过110报警系统,申报应急情况,并提出开辟安全通道的要求,110报警系统服务人员通过GPS定位,通知当事路段最近的交警,要求其核对当事报警车辆实际情况,并尽快开辟安全通道。如不具备及时处警的条件,则可允许当事司机在110报警系统报备的前提下自行取证,像快速处理车辆交通保险一样,通过手机拍照、他人证明等途径,收集证据,为日后交通摄录系统撤换该摄录结果做好证明准备。同时,针对这样的好司机,一定要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
【编辑点评】从法律角度来说,遵守交通法规是为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驾车闯红灯存在着极大的交通隐患,很可能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伤害。但李立春闯红灯救人一事,小编觉得应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面是遵守交通规则,另一面是不顾一切以救人为主,孰轻孰重?小编想绝大部分人会选择后者。因此,一味地强调违法,僵硬地执行法律,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出于害怕被罚而收回援助之手。李立春“闯红灯救人”合情而不合法,但如果法律能再人性化一些,能更大限度地保护施救者,小编相信会有更多的“李立春”出现,社会也会更为和谐、稳定。
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挡住了屋内的阳光,这可让河西区建国楼的居民们犯了难。日前,网友王女士向《政民零距离》栏目反映树木严重影响采光的问题:“建国楼的树木繁多,去年修剪过一次,但是现在又长起来了,4楼都看不见阳光。”
王女士的留言引起了河西区政府的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记者从河西区市容园林委了解到,目前,工作人员已将建国楼29号楼前的树木修剪完毕,还阳光于百姓。
记者联系到负责作业的河西区滨湖公园管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建国楼附近的树木是白蜡树,一般一年为一个修剪周期。接到了网友的反映,他们迅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为了防止剪下的树枝砸到树下停放的汽车,工作人员几次与居委会协调,最终借来了高架车,用了一个半小时将大树修剪完毕。
网民留言
网民:请问在外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职工或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已取得产权的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已在外省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可以直接参照异地转出进行销户提取,要件:
目前仍在本市工作,可在取得产权证后办理异地购房的提取,要件:
网民:没有环保标志的外省市车辆是否可以在我市行驶?
市环保局答复:机动车归属地虽为外省市,但在天津市范围内行驶也需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俗称黄绿标)。
网民:河东区彩丽园小区物业退出已经很长时间了,目前小区内私搭乱建问题严重,请问区政府有无整顿该小区的计划?
河东区答复:经街道办事处调查,自2009年底,天鹏物业因故撤出,该小区进入无人管理状态。街道办事处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推动彩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1年5月8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