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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零距离【2011年40期】

(2011-10-06 15:10:13)
标签:

杂谈

分类: 政民零距离

                                         网民留言

网民:北辰区富锦路附近的有机化工一厂、中央制药厂污染问题严重,请问这两个工厂有无搬迁计划?

  北辰区答复:经查,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主要产品为CZ、DZ、DPG、TMTD等系列橡胶促进剂。区环保局在对该厂检查过程中,发现恶臭气体排放超过国家标准,区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环保局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随时进行抽查。

  另据了解,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响应天津市企业战略东移政策,在天津市渤海化工集团精细公司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将迁入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目前,正在新厂区进行设备安装。在搬迁前的这段时间内,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督检查力度,敦促企业加快落实治理进度。

  关于中央制药厂,曾有举报人反映该公司的异味问题,经查为该公司中药车间中药蒸煮熬制后,在出锅和清理中药提取罐内残渣时,由于罐内温度较高造成瞬间蒸汽夹带中药异味排放。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此种现象,立即要求企业对中药异味采取治理措施,做到异味达标排放。该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在加强管理的同时采取降温排渣的措施,基本解决异味排放问题。此后,基本没有接到过群众关于该厂异味的举报,同时,区环保局也采取了每季度抽查方式,监控该厂异味排放,结果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中央制药厂目前没有搬迁计划。

      网民:请问我市出租行业是否提供电话订车服务?

  市交通港口局答复: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中有4000余部车辆安装了GPS车载终端,这些车辆可通过公共交通调度服务中心实行电招服务。

      具体方式为:乘客拨打96880服务热线提出乘车需求,乘客乘车地半径2公里内如有空驶的出租汽车车辆,可及时为您服务。 

  网民:请问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需满足哪些条件?对落户时间有无要求?限价房购房证有无使用期限?

  市国土房管局答复:限价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根据《关于落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291号),申请限价商品房的非农业户籍指非农业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和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对落户时间没有限制。若其他方面满足条件,可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薄、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户籍未能反映婚姻状况,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限价房购房资格申请。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后,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我们已在天津住房保障网“限价商品住房”栏目中及时更新近期陆续开盘的项目,您可按照提供的电话与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开盘信息,及时选购住房。  

  网民:我是河西区下瓦房晶采大厦的业主,小区物业擅自设置停车场,对不固定车位收取每月高达400元的停车费。请问物业的行为是否合法?

  市发改委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公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您反映的河西区下瓦房晶采大厦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召集小区业主讨论决定停车收费事项。

      网民:我是津南区双港镇芦庄子村的村民,请问柳林安置工程的还迁房何时能达到入住条件?该还迁房是大产权房吗?

  东丽区答复:当前,柳林还迁安置项目配套工程正在实施中,楼房建设的收尾工作也在进行中,预计2012年达到入住条件,同时优先安置外环辅道和绿化带拆迁户。

  所谓“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一般把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土地,而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未经合法手续取得土地,而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柳林还迁安置项目开发商为天津市赤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土地,并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网民:我之前一直在外地工作,并在当地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已经回到天津工作,请问我之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回天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可以接受异地转移至本市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由您在本市的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管理部为您提供所在建设银行转账账号。4、外地(农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转至本市。5、单位为您办理补缴手续。(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网民:市区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余额不能冲抵首付,而开发区就可以。请问为什么市区和开发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政策不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分两部分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除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具体归集使用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制定;开发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开发区社保分中心管理,据我们了解,其政策由开发区专门成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不能提取公积金,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职工获得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往往是本人缴存余额的数倍,这些资金是来自于其他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即占用了其他职工的公积金,获得了其他职工的支持,由于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仅限于职工及其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并实行封闭运作,为在资金总量有限的前提下使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公积金贷款,已贷款职工也应在自己账户上保留必要的公积金余额,实现对其他职工的互助。

  为了减轻职工还款负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行余额冲贷业务,职工在获得公积金贷款后,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网民:我是大港世纪花园的住户,最近小区周边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

  滨海新区答复:经了解,大港环保办执法人员对城区周边环境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大港城区异味主要来源于大港垃圾处理场、城区污水沟等生活源排放和部分工业企业工艺废气排放。对此相关部门制定了如下治理措施:对现有垃圾场部分设备进行新建和更新,严格按照垃圾堆体填埋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加强对填埋作业面及场区周边的消毒灭蝇处理,并聘请渗滤液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高标准并及时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收集和处理,控制气味挥发造成污染。

  港塘路西侧水渠主要收纳东部新城、板桥总厂生活区、大港开发区的生活污水及开发区排放的处理达标的工业污水,经排水明渠至板桥河。排水不畅造成大量污水长期在河道内存积发酵散发臭味,影响城区空气质量。下一步,将加快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经处理后再排放。

  排放工艺废气的企业主要集中于石化产业园区,大港环保办约谈石化园区异味企业的法人代表,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市民政局详细解答申请低保问题

    日前,“赵文慧”、“李先生”等网民纷纷在《政民零距离》留言询问关于申请低保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民政局及时做出了回复,并表示,具体情况及相关政策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日前,记者来到了天津市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在市民政局信息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认真地回复网民的问题,并对网民提出的问题逐一打电话进行核实。根据网民提出的问题,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解了相关的规定。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范围要求是本市常住户口,且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村民;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人员;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上述人员可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领取当月()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民可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人民政府提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可由居、村委会代为转交),同时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学生提供在学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民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或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证明;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判决(调解)书;“人户分离的家庭提出申请的,由其现居住地居、村委会调查取证,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再经过审批后,市民政局会通知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发给《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居民按月,村民按月或季凭《领取证》、户口簿、图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北方网 赵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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